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
12月4日
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增强宪法意识做“宪法小卫士”是华东师大学子的使命
就在本周,华东师大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引领师生维护宪法权威加大普法力度
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宪”在课堂,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下午,在大夏书院多功能厅,华东师大学生工作党工委、学生工作部邀请法学院副教授孟凡壮为学生开设“培养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专题形势政策课,来自不同专业的百余位大学生踊跃参与。
法学院副教授孟凡壮
孟凡壮首先阐释了宪法的概念,指出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构等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孟凡壮通过一系列案例讲解着重强调,宪法保护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财产权、受教育权等重要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每个人幸福生活的“守护者”。
最后,孟凡壮指出,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培养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第一,尊重宪法文本,夯实宪法知识;第二,应当培养敬畏生命、尊重规则以及他人的权利自由的宪法意识;第三,应当重视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教育;第四,应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让宪法真正实施起来。
现场,来自法学院的普法志愿者们还向到场学生们发放了普法宣传折页,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
“宪”在讲坛,共话中国之治
12月2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来到华东师大法学院,与法学院师生座谈,共话中国之治,共议法学教育教学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
张文显教授指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推动下,法学学科和法治人才培养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要抓住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传统学科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学科的原始创新,加快推进交叉学科的发展繁荣,建设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要深化研究生法学教育改革,加强法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
张文显教授勉励大家,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法治初心,牢记法学使命,积极参与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一宏大战略任务中来。
张文显教授为华东师大师生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同日下午,在闵行校区学生之家C区报告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张文显教授为华东师大师生500余人开展专题讲座。
“宪”在行动,法治服务进行时
法学院教师党员代表参加实验校结对志愿服务活动
自今年11月以来,由法学院全体教师党员和2019级硕士研究生党员组成的10支指导组与23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实验校的结对,通过上门指导、参观研学、网络线上远程咨询等方式开展对口指导志愿服务工作。
法学院师生党员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实验校上海市桃浦中学师生一百四十余人研学活动
宪法宣传周期间,师生党员志愿者们用行动践行宪法精神,积极为法治教育实践提供热情专业的指导,加强交流互动,努力形成紧密合作的法治教育共同体,共同托举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美好未来。
12月3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受邀参加了“虹口区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宪法意识培育探索教学交流会”,共同讨论如何从“宪法知识、宪法精神、宪法意识、宪法尊严”等方面帮助学生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法治意识,把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宪”在发声,讲述普法故事
12月1日,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受教育部委托,担任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评委,并做专家点评
11月24日,2019年上海市高校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举行
汪羽舒获亚军
华东师大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汪羽舒表现抢眼,她的演讲内容充实、表达富有感染力,赢得了在场评委和观众的掌声,最终以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获本次比赛亚军。同时,指导老师、法学院团委书记王沁怡获本次比赛“杰出贡献指导教师奖”。
汪羽舒同学富有感染力的演讲啥内容?
说起“宪法”,我最先想到的,其实是今年寒假,我作为学校的普法宣讲员,给三年级的孩子们讲“宪法”。一次在快下课的时候,一个小男孩突然举起了手问我——“老师,我还是不太明白到底什么是宪法呀?”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当然可以迅速给他一个,我们所说的标准答案——告诉他: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显然,这个答案还不够接地气儿,不足以让一个三年级孩子明白宪法的意义。
这时,我看着教室后排墙面上挂着的一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标语,又望向那个孩子充满好奇的眼睛,突然想起了一个拥有同样清澈眼睛的女孩子,她叫小春,来自湖南省株洲市三门镇,是个大山里的女娃娃。
村里没有小学,小春和比她小两岁的弟弟每天天还没亮就要徒步两个小时,攀爬过崎岖的山路,去镇里上学。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中,这个以春为名的孩子,用她的笑容开出了灿烂的花朵。
小学毕业后,小春凭借优异的成绩竟考上了市里的中学,她蹦蹦跳跳地回家报喜,却想不到换来的是爸爸的一句“外省的厂子正在招人,去上班,工资正好供你弟弟上学。”
小春有点不敢相信,她克制着哽咽声,尝试着扬起笑脸说“爸爸,我想念书……”可过了好久,头顶的父亲都没有回应,原来这根本不是与她商量,这是一张最后的红牌,通知她被永远地罚下了念书的道路。
工厂里无尽的棉絮一眼望不到头,小春在厂里总是止不住地咳嗽。她经常默念老师教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但说实话,小春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大海在哪里呀,难道是这片没有尽头的棉絮吗?
同是山里的孩子,我能感受到小春对读书的渴求。但是小春不知道,她并不是孤身一人,更不是手无寸铁,她渴望读书的梦想背后有一只无比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这股力量叫宪法,这个被保护的权利叫“受教育权”!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如果小春了解宪法,如果她知道如何使用宪法来维护权利、守护梦想,她的人生会有多大改变呢?
汪羽舒以《“宪”在发声》为题进行演讲
借由小春的故事,我想回答那个小男孩提出的问题:你现在坐在这个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这是宪法所保护的“受教育权”;你手中的钢笔属于你自己,不能受其他任何人的随意侵占,这是宪法保护的“财产权”;你的日记本,即使是父母、老师,也不能随便翻看,这是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宪法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可望不可及的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平等地保护每个人最基本的权益,让我们拥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机会,这就是宪法最朴实的意义所在啊。
幸好,故事的最后,小春在国家资助项目的帮助下回到了校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小学的乡村教师。她在受教育权的保护下,正一点点地实现梦想,书写自己的人生篇章。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人民大会堂长时间响起。宪法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下,更加充满生机活力、更加令人向往的美好生活,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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