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买书,藏书,这无疑是古今中外读书人共有的雅事,非独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为然。只是在常常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的年代里,还有那么一些不改积习的读书人,自己读书还不够,还舞文弄墨谈读书。此也足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大概也正因为这近百年的风风雨雨,使得谈读书的文章多少沾染一点人间烟火味,远不止于考版本训字义。于是,清雅之外,又增了一层苦涩、更为耐人品味。
只有“黄金屋”才能证明读书的价值吗?
既然识得几个字,就不免翻弄翻弄书本,这也是人之常情,说不上雅不雅。可自从读书成为一种职业准备,成为一种致仕的手段,读书人的“韵事”一转而为十足的“俗务”。千百年来,“头悬梁、锥刺股”的苦读,居然成了读书人的正道。至于凭兴趣读书这一天经地义的读书方式反倒成了歪门邪道——起码是误人子弟。于是造出一代代拿书本当敲门砖而全然不懂“读书”的凡夫俗子,读书人的形象自然也就只能是一脸苦相、呆相、穷酸相。
殊不知“读书”乃人生一大乐趣。用林语堂的话来说,就是“天下读书成名的人皆以读书为乐”(《论读书》)。能不能品味到读书之乐,是读书是否入门的标志。不少人枉读了一辈子书仍不入其门,就因为他是“苦读”,只读出书本的“苦味”———“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读书理想就是典型的例证。必须靠“黄金屋”“颜如玉”来证明读书的价值,就好像小孩子喝完药后父母必须赏几颗糖一样,只能证明喝药(读书)本身的确是苦差事。所谓“读书的艺术”,首先得把“苦差”变成“美差”。
据说,“真正的读书”是“兴味到时,拿起书本来就读”。林语堂教人怎么读书,老舍则教人读什么书:“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
读书好就能考场抖威风吗?
其实,说是一点不读“没兴味”的书,那是骗人的。起码那样你就无法知道什么书是“有兴味”的。况且,每个人总还有些书确实是非读不可的。鲁迅就曾区分两种读书方法:一种是“看非看不可的书籍”,那必须费神费力;另一种是“消闲的读书——随便翻翻”。前者目的在求知,不免正襟危坐;后者意在消遣,自然更可体味到读书的乐趣。至于获益,则实在难分轩轾,对于过分严肃的中国读书界来说,提倡一点凭兴趣读书或者意在消闲的“随便翻翻”,或许不无裨益。
这种读书方法当然应付不了考试,可读书难道就为了应付那无穷无尽的考试?人生在世,不免考场上抖抖威风,先是被考后是考人,“考而不死是为神”;可那与读书虽不能说了无关系,却也实在关系不大。善读书者与善考试者很难画等号。老舍称“考试制度是一切制度里最好的,它能把人支使得不像人了,而把脑子严格的分成若干小块块,一块装历史,一块装化学,一块……”如果说中小学教育借助考试为动力与指挥棒还略有点道理的话,那么大学教育则应根本拒绝这种读书的指挥棒!
俗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其实,要想读懂读通“圣贤书”,恰恰必须关心“窗外事”。不是放下书本只问“窗外事”,而是从书里读到书外,或者借书外解读书里。识得了字,不一定就读得好书。读死书,读书死,不是现代读书人应有的胸襟。“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也算是中国读书人的真实写照。
作为一名书呆子的乐趣
读书是一件乐事,正因为其乐无穷,才引得一代代读书人如痴如醉。此等如痴如醉的读书人,古时谓之“书痴”,是个雅称。如今则改为“书呆子”,不无鄙夷的意思。
书呆子“喜欢读书做文章,而不肯牺牲了自己的兴趣,和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业,去博取安富尊荣”。这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实在是不合时宜,可“书呆子自有其乐趣,也许还可以说是其乐无穷”。
书呆子之手不释卷,并非为了装门面,尤其是在知识贬值的年头,更无门面可装。“他是将书当作了友人,将读书当作了和朋友谈话一样的一件乐事。”在?书斋趣味?中,叶灵凤描绘了颇令读书人神往的一幕:
在这冬季的深夜,放下了窗帘,封了炉火,在沉静的灯光下,靠在椅上翻着白天买来的新书的心情,我是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上为自己搜寻着新的伴侣。
大概每个真正的读书人都有与此大致相近的心境和感悟。宋代诗人尤袤流传千古的藏书名言“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这才能解释为什么古今中外有那么多绝顶聪明的脑袋瓜放着大把的钱不去赚,反而“虽九死其犹未悔”地买书、藏书、读书。
几乎每个喜欢读书的书呆子都连带喜欢“书本”这种“东西”,这大概是爱屋及乌吧?反正不只出于求知欲望,更多的带有一种审美的眼光。这就难怪读书人在字迹清楚、正确无误之外,还要讲求版本、版式设计乃至装帧和插图。至于在藏书上盖上藏书印或贴上藏书票,更是主要出于赏心悦目这一审美的需要,正是这无关紧要的小小点缀,明白无误地说明读书确实应该是一种高级的精神享受,而不是苦不堪言的“劳作”。
读书人的赔本生意——逛书店
更能说明读书的娱乐性质的是读书人买书、藏书这一“癖好”。真正的读书人没有幻想靠藏书发财的,换句话说,读书人逛书店是一种百分之百的赔本生意。
就好像集邮一样,硬要说从中得到多大的教益实在有点勉强,只不过使得乐于此道者感觉生活充实精神愉悦就是了。而这难道还不够?让一个读书人梦中都“无视一切,直奔那卖书的地方”,可见逛书店的魅力。正因为这种“喜欢”没有掺杂多少功利打算,纯粹出于兴趣,方见真性情,也才真正当得起一个“雅”字。
对于读书人来说,有机会常逛格调高雅而气氛轻松融洽的书店,自是一大乐事,其收益甚至不下于钻图书馆。毕竟读书人哪个没有几个值得深深怀念的书铺、书店?这就难怪周作人怀念东京的“丸善”、阿英怀念上海城隍庙的旧书摊、黄裳怀念北京琉璃厂众多的书铺。
书店是商业活动的场所,老板当然也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可经营书籍毕竟不同于经营其他商品,它同时也是一种传播文化的准精神活动。这就难怪好的书店老板,于“生意经”外,还加上一点“文化味”。
书业的景气与不景气,不只关涉到书店的生意,更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折射出当代读书人的心态与价值追求。书业的凋零,“不胜感伤之至”的不只是书店的掌柜,更包括常跑书店的读书人,因其同时显示出文化衰落的迹象。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漫说文化》
作者:钱理群,黄子平,陈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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