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文化与魏晋文学》(修订版),刘志伟 著
【作者简介】刘志伟,甘肃通渭人,现为郑州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中国文选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刊副主编。
【内容简介】本书分为三编。上编立足中西文化比较的宏阔视野,从文化语义发生学契入,考论中国古典"英雄"概念与西方式"英雄"概念的本质差异,发显中国“英雄”文化对魏晋“人的自觉”时代文化与文学深层结构的关键性影响,认为从"英雄”崇拜到“文化英雄”崇拜,由外在功业之思,再到追寻审美化文化生活方式,正是魏晋文化与文学创造时代精神演进的鲜明特征;中编专论曹植、嵇康、阮籍、陆机等受“英雄”文化深刻影响的魏晋文学代表作家;下编着重论述与魏晋“英雄”文化联系紧密的文学创作现象。
序一
汪德迈
与中国历史上的六朝(中国学术界亦习惯称之为魏晋南北朝)同一时期,西方处于一些欧洲史学家所称的“古风时代晚期”。当时,东方的汉帝国与西方的罗马帝国都进入了衰败、崩溃和分裂的状态,同时又分别处于恢复和过渡的前夜:中国方面,从分裂的汉帝国过渡到重新得到统一的唐帝国;欧洲方面,则是从分裂的罗马帝国过渡到欧洲中世纪各个王国分处的时代。然而,在引起这两个东西方世界历史变更和过渡的文化因素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外来宗教的影响:分别是从印度进入中国的佛教和从近东地区进入罗马帝国的基督教。东、西两个世界的民众对新宗教的进入都持积极的态度,渴望得到精神上的回应。因为传统的宗教——无论是汉帝国时期还是罗马帝国时期的传统宗教——都显得过于官僚化和纯粹的社会仪式化,无法回应民众的个人精神需求,特别是当时不断加剧的内忧外患以及连绵战争所引起的焦虑。
在中国,佛教的传入同时伴随着庄子思想的复兴,这一点可由西晋郭象及其思想得到集中体现。而在西方,基督精神与柏拉图哲学的混合,赋予了奥古斯丁(圣·奥古斯丁)所代表思潮以新的内涵。
包括道家在内的新精神,是如何在中国本土文化中产生“英雄”的概念,体现“英雄”的理想呢?在西方文坛卷帙浩繁的著作中,可以与中国思想史上“英雄”文学研究相比拟的代表作品,是西方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首创的《忏悔录》(Confession)。在奥古斯丁的笔下,内心深处隐藏着的圣洁基督教的神圣理念,通过文学的方式得以巧妙地阐述、表达,这在西方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英雄”时代诞育“英雄”文学,人的文学本质与必然的历史逻辑被予以真实的揭示,这正是刘志伟这部著作《“英雄”文化与魏晋文学》最精到之处。
(本序作者为法兰西学士院通讯院士,由汉学“儒莲奖”得主、法国阿尔瓦大学李晓红女士翻译)
序二
骆玉明
2000年应赵逵夫先生之召,赴兰州西北师大,参加赵先生门下博士生的论文答辩,读到刘志伟兄的《“英雄”文化与魏晋文学》,感觉眼界高远,气象宏阔。在兰州数日间,得与志伟亲近,说古今书、人间事,略识其性情,可谓浑朴而慷慨,仿佛其故乡陇上之土厚云高。
志伟的论文设计,格局很大,他对自己的要求也高,短时间无法全部完成,答辩时提交的仅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当时与志伟说及:这一题目值得做深广的开拓,足以成一家之言,对魏晋文学与文化研究当有整体上的推进之力。志伟以为深合其意。别来久远,碌碌于世间,常顾影自哂。忽然接到刘志伟来电并寄来这部书稿,嘱为序,知道他一直都在坚持他的“英雄”事业。
魏晋是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又一个思想活跃而富于创造力的时代。说到中国古代哲学与艺术(包括绘画、书法、音乐、文学诸领域),一般都认为在这个时代发生了质的改变和飞跃性的发展。因而对魏晋文学的研究,历来多名家关注,成果丰富,难以为继。而这一阶段存世文献数量有限,线索跳脱,又加深了研究的难度。后来者想要在这里有小小的创新与开拓,也并非易事。至于说拈出一个核心概念,从大文化的视野,在整体上给魏晋文学以全新的描述,这就不是一般人所敢想象的了。
刘志伟要做的就是这样一桩事情。他提出的核心概念是“英雄”;他认为崇尚英雄的文化精神,是魏晋文学内在的生命活力。虽然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汤用彤、贺昌群诸前辈曾就魏晋时代崇尚“英雄”与“名士”的现象做过一些申发,但专门以魏晋“英雄文化”为选题的全面性研究尚属空白,以此为主脉阐释魏晋文学更属创新。
我在复旦中文系讲《世说新语》,也沿着汤、贺两先生的思路谈“英雄与名士”这一话题,曾经用电子文本检索“英雄”一词在古籍中使用的情况,发现在魏晋以前的文献中这一词汇很少出现,到魏晋时代则被空前广泛地使用。也就是说,“英雄”这个概念在魏晋时代才真正确立,崇尚英雄是魏晋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这应该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重要的现象,为什么以前人们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呢?
最初读刘志伟的博士论文时就注意到他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研究,而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更为清晰、系统的论述。
这里有一个问题:当我们用一个汉语固有的词汇去翻译一个西方词汇时,会在这个汉语词汇中引入新的涵义;而由于20世纪以来西方文化处于强势地位,引入的新意常常会遮蔽这个词的原意。茅盾于20世纪20年代末出版的《中国神话研究ABC》中,说到中国“古代史的帝皇,至少禹以前的,都是神话中人物——神及半神的英雄”,这个“英雄”其实就是西方神话学所说的“英雄”,完全不是中国的古典概念。
刘志伟研究魏晋“英雄文化”与文学,第一项工作就是正本清源,彻底厘清“英雄”这个概念在中西两个文化系统中各自的内涵与演变,以及它们在汉语中交融的过程。这样,才能清楚地还原中国古典的“英雄”概念,从而真正认识到魏晋时代形成“英雄文化”的历史过程和深刻意义,并在此视野下对魏晋文学展开一种新的解读,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项杰出的工作。
这项工作也在更大的范围内给我们一种启发:20世纪以来,我们的学术界强烈地受到西方文化与学术话语的冲击、影响乃至遮蔽。反思今天的中国学术系统的如何构成,其源头在哪里,我们会发现,它跟古人固有的学术传统是很不一样的。那么要追问:中国的学术传统与西方的学术体系,这两个东西是怎么组合起来的?组合得好不好?我们要深刻地领会和继承本民族固有的学术传统,在这过程中,当然需要努力地学习西方的学术传统,但是不能够被它完全左右。
说到魏晋的英雄,曹操无疑是一个典范式的人物。以前有一种说法,认为曹操所谓“奸雄”的形象,是小说《三国演义》对历史人物加以歪曲的结果,乃至有大名人提出要为他“平反”。但实际上,作为真实历史人物的曹操究竟是何种面貌暂且不论,《三国演义》描写曹操所使用的材料,大都出于魏晋南朝。而且不仅曹操,司马懿、王敦、桓温之流,都被当世人目为“英雄”,他们也都是曹操式的人物。《世说新语》记桥玄对曹操的评语,是“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奸雄”一语,由此而来。但桥玄要表达的,乃是一种赞赏的态度。也就是说,在魏晋时代,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正不妨带有几分“奸恶”。
这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刘志伟把它放在由崇尚“圣贤”到崇尚“英雄”的历史变化中来理解,给出了合理的解释。他阐述桥玄评曹操之语,认为:在汉末严重的政治社会危机下,以儒家封建纲常伦理为核心的道德价值观念系统趋于崩溃,“圣贤”不再成为整个社会崇尚的对象。凭借“圣贤”思想,以天命、道德等作号召拯世,已是一厢情愿的幻想;桥玄等人以通达眼光看待道德与人才的关系,将才能置于第一位,重才智而轻道德,以为唯有英雄方能拯世。这代表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一种新的价值观念的出现,是“英雄”人格形象取代“圣人”形象成为必然趋势的重要思想基础。简而言之,推崇英雄,就是推崇人所具有的创造力量;而这种创造力量的实现,每以突破约制它的道德规范为条件。这样看曹操一类人物,颇觉得意味丰富。
试图用“英雄”概念从整体上重新阐释魏晋文化与文学,借用一个日语词汇,是“野望”,相当于“奢望”与“雄心”的混合吧,本身也是带英雄气概的。但学术研究需要以艰苦而踏实的工作为基础,徒有意气飞扬是没有结果的。我前面说志伟之为人,如陇上之土厚云高,既有慷慨豪迈的一面,亦有敦厚朴实的一面。表现在做学问上,就是孤诣独往,耐得寂寞,吃得苦。本书中谈论各种问题,就其本愿,大抵皆以穷尽文献之可能为前提,奇思妙想,不肯脱空。有些论题,如《“胡须”作为权力意志异化的象征符号》,初读上去颇有突兀之感,但仔细读下来,却又言之成理。因为作者读书多,又有对史料的敏感和深入解析的能力,方能说得透。《尚书·盘庚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岂虚言哉!
志伟从博士论文开始,为自己设计了一项宏大的工作,十数年屹屹于此,有今日之成就,作为老朋友,我很为他高兴。但我们这一行的人,凡做事认真的,都知道学无止境而力有不逮。志伟要实现他的“野望”,还需要付出许多辛苦。其实,中国古诗人多有以“野望”为题之作,这当然是用汉语本意,大抵写极目原野,大好风光,天地有我,如此多情。
骆玉明
2018年11月24日
序三
俞宁
刘志伟先生的著作《“英雄”文化与魏晋文学》,由他在上个世纪用了二十多年时间写出的十八篇论文结集而成。2002年,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是真金自然就会发光,此书次年便被收入“两岸文化星系”丛书,由兰州大学出版社再版。随着时间的推移,志伟先生的学术精义越来越为人们认同,于十五年后又得以三版,让今天更多的学人能够“汲古得修绠”(韩愈《秋怀诗》之五),实乃学界幸事!
志伟先生深入地研究了“英雄”一词的语义发生学来源和作为文化概念的真正内涵,廓清了20世纪初期以来西学东渐过程中,人们借用“英雄”二字来引进西方人“hero”这个概念所产生的混淆和错误,当时的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没能注意到“圣贤”与“英雄”的差别。他独具匠心,从文化生成学的多重层面、多个角度,如“胡须”、“崇友”、“癫狂”、“音乐”来研究魏晋名士的种种文化取向和张扬的个性,并把这些现象和中国文化深层的“英雄”概念联系起来加以研究,在一个原来已经成果累累的领域里,又开拓出一片新天地。经过如此精耕细作,他在一个成熟的学术园地里又灌溉出新的花丛,堪称厥功至伟。
这十八篇文章,篇篇都有真知灼见。读者各取所需,会有大开眼界的感觉。细读这些文章,我们会发现第一篇《魏晋文化与中国古典“英雄”概念》,不但追溯了中国古典英雄概念的起源,并且能条分缕析、旁引曲证,把前人使用中国固有的“英雄”概念来对应、翻译西方的“hero”概念所发生的混淆和误差分析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心悦诚服。书中的第二篇以曹操为例,勾画出汉末三国的英雄典型。读了这两篇,我们对中国传统中英雄的正面轮廓和细节有了基本的认识。以后诸篇,则是从生活方式、意识形态、音乐、句法、诗赋等侧面展开魏晋英雄人物的连环肖像。读罢全书,我不禁感叹志伟先生治学之精深、积累之厚重、视角之新颖。赞叹之余,个人感想最深的,是志伟先生对中国“英雄”和西方“hero”的分析对比。
志伟先生为分析西方“英雄”的语义发生,借助了一些西方权威经典,例如英国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美国的《韦氏大词典》、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英雄传》、维柯的《新科学》等等。另外还参考了格罗特、摩尔根、卡莱尔、罗曼罗兰等人的著作。在前面提到书名的四部经典里面,前两部的原始写作语言是英文,第三部是希腊文,第四部是意大利文。我的英文较强而其它语种较弱,所以根据志伟提供的汉译,核对了英文版本的有关章节,而希腊、拉丁和意大利语的部分,只查阅了书名和几个关键词。前两部涉及“英雄”概念的英文单词用的是“hero”;第四部相应的意大利原文是“eroe”,英文译者使用的也是“hero”这个词。意大利文“eroe”和英文“hero”,都源于古希腊文。由于古希腊字母与后来欧洲各语种的字母体系差异较大,后人把希腊字母罗马化,或曰拉丁化,以利初学者辨认。古希腊文 ?ρω?这个词的罗马化拼写方式是“hērōs”。通过把希腊文罗马化,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该词的语源:从希腊文“hērōs”到意大利文“eroe”,或英文“hero”,语源清楚,语义稳定,一目了然。唯有第三部有些麻烦,因为该书标题的希腊原文中并无“英雄”的字样。严格的直译应该是《平行的生命》或《相似的生命》;稍微延伸一下,译成《平行的人生》才显得贴切。其内容是挑选出性格相似、可供对比的希腊人物与罗马人物,两两对应地写成传记。其最具传统权威性的英文译文是屈来顿(John Dryden)主持翻译的The Lives of Noble Grecians and Romans,朱光潜先生把它转译成《希腊罗马英雄传》是自由发挥的意译,所以1990年黄宏煦等人把它改译为《希腊罗马名人传》。这个翻译历程很有意思。在希腊原文中,只说是“生命”,延伸为“人物传记”当然没有什么问题。到了英文译本,加上了“noble”一词,意为“高尚的”“高贵的”“贵族的”;再到汉译的“英雄”与“名人”,就增加了原著者并未着意而书中内容却可以接纳的衍生部分。这个现象是语言现象,也是文化现象。语言乃文化之载体,与文化融通而共生,多数时候帮助、促进文化的交流与会通。可惜,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永远也不能十全十美,所以也不可避免地给文化交流带来一些混淆甚至混乱。以上述几部著作为例,从文化角度看,几部作品都是希腊罗马以降的欧洲文化传统;从语言角度看,都是印欧语系里的语言分支。所以从希腊文到意大利文“eroe”,再到英文“hero”的翻译过程,语源清楚,词义稳定,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但是在20世纪初期,西学东渐,从“hero”到“英雄”的替代却产生了志伟认为比较严重的问题。志伟指出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去粗取精,理清了“英雄”与“圣贤”的区别,为这个研究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国志通俗演义》:曹操兴兵报父仇图
志伟的研究显示,20世纪二三十年代,茅盾在他的《中国神话研究ABC》一书里首先使用“英雄神话”的提法,并把中国上古的伏羲、黄帝、帝夋、后羿和禹看成类似希腊神话中半神半人的英雄人物。如此使用“英雄”二字,似乎同时代的学者也稍觉不妥,所以贺麟在1941年加以微调修正:“英雄概括来说,就是伟大人格……不但指豪杰,而且包括圣贤在内。”这样一来,定义稍宽,普通读者可能不去刻意追溯语义发生学的根源,也无暇对先秦至魏晋的文化做一次彻底梳理,容易简单地接受茅盾与贺麟为“英雄”所做的解释和定义,因此不会觉得他们的说法有何不妥。学者群里的小众读者,或许会从文化原型的角度看,因而欣赏茅盾、贺麟的观点,甚至可以为他们找到更多的依据。比如孟子说:“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孟子·离娄下》)正如茅、贺二位所说,大禹和后稷作为人类的杰出分子,和希腊神话里的普罗米修斯确实有类似的地方:他们有超人的道德、智慧和力量,也有半神的传说身世和伟大的人格。大禹以族群的安危为己任,用超人的智慧设计疏导方案;胼手胝足,用超人力量开辟安全的河道;过门不入,用超人的道德引导治水的队伍,不畏艰辛,完成了上古时期最伟大的水利工程,造福人类。后稷也是如此,半神出身,生有异象。童稚时期便有超人智慧,熟知谷物稼穑;长而道德超群,教导农人耕种炊爨,引导周族民众解决了最重要的生存问题。他们和希腊神话里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一样,牺牲小我,造福人群,当得起英雄这样的称号。
但是,普通读者和一般的学者小众不注意的地方,正是专家们展示其天才洞察力的关键之处。茅、贺等先辈在会通中西方文化时,使用了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一个词语,即“英雄”。志伟认为这是一个令人扼腕的失误,而且这个失误一直在影响着我们族群的文化思维,直至20世纪的后期。志伟用大禹劈山引流的精神,筚路蓝缕,从浩瀚的原始文献材料当中,排沙拣金,抽丝剥茧,条分缕析,厘清了中国文化先秦至魏晋这一特殊历史语境中褒扬人物品格的词语,例如“圣”“贤”“俊”“豪”“杰”“彦”等词语的演进嬗替,找到了“英雄”二字语义发生学之源———“不会早于西汉晚期”。志伟还判定,作为文化概念,“英”和“雄”合二为一,形成一种固定搭配“真正生成于汉末三国时代”。他从汉末的王粲、刘邵的英雄理论开始分析,指出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兼备善恶两方面的品质、兼具聪明与胆识两方面的条件;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曹操为例,说明中国古典“英雄”概念中所谓的“英雄”不是“半神”,而是不重天命的现实社会中人,是封建政治体制中的文臣武将“英雄”和创业帝王“英雄”。因此,中国式英雄与希腊罗马文化中描写的hero“有着本质不同”。
我完全同意志伟在文化层面得到的结论,同时也想借此机会提醒读者,文化层面的误解与混淆很有可能是语言层面引发的问题。前面说过,同在希腊罗马文化传统和印欧语系的大框架之下,hērōs、eroe、hero这一组词的翻译与流通障碍较少,语义较稳定,误解和混淆的可能性不大。然而,一旦从希腊文化转到中土文化,从印欧语系移到汉藏语系,就容易出现问题。从神话原型的角度看,茅盾认为大禹和希腊神话的某些heroes相似,是可以理解、值得肯定的。他的失误,就是因为没有慎重地审视“英雄”一词的来源。想当初telephone(电话)作为新技术产品刚刚传到中国的时候,人们并未急于用中文的固有名词来称呼这个新生事物,而是采取了音译“德律风”,后来久经磨合,采纳了“电话”这个意译。假设茅盾当初不用“英雄”一词来意译西方的hērōs、eroe、hero,而是用“希厹”来音译这个西方神话关键词,或许就能避免志伟所批评的种种问题。而汉语的消化功能强大,时间长了,也许能在中国传统词汇中的“圣贤”与“英雄”之间,生成一个新的词语,专门描述大禹、后稷这类既有智慧又有执行力的、带有传奇色彩的伟大人物。
我从志伟这部著作里学到的,不仅仅是开拓学术新领域的气魄,也不限于先秦乃至魏晋文学史的具体细节。作为英美文学和西方文论专业的学者、翻译工作者,我还领悟到文化交流和语言功底之间的重要联系。今后的工作中,怎敢不慎而又慎?偶得愚见,不敢自珍,拿来和大家分享,因为这是志伟大著的又一个重要贡献。
大家之言,焉敢妄序?学习心得,聊以代序。
丁酉年寒食俞宁写于西雅图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