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电视剧中的县衙中官员的构成总是很简单。基本上就是一个知县外带一个师爷,还有一些杂兵衙役之类,好一点的还有一些智囊团。
但是电视剧必定是虚构的,为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它必定会舍弃很多冗余、繁杂的东西。真实的县衙情况可没有这么简单。
今天就来说一说清朝县衙中的基本人员构成吧。
1、县令
县衙中的头一号人物自然是县令。称呼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称其为“父母官”、“县太爷”之类的,还有叫“县宰”、“正堂”、“县尊”之类。
县令自然是掌管一县所有权力的人,凡是你能想象到的一县之中的大小事情基本上都归他管。
县令的选拔途径主要有这么三种:
第一种就是“正途”,指的是通过正经的科举考试,由吏部选拔之后任命的;
第二种就是“供事议叙”,指的是一些有官员身份但没有品级的下层办事人员中出现特别有才能的或者功劳特别大的,经过阁部的推荐而担任县令;
第三种就是“捐纳”,顾名思义,就是指用金钱或者别的一些东西买来的官。
2、县令的副手们
既然县令要负责一个地区的所有事务,那么他必定会有一定的帮手。在官方县衙官职设置中,有一种官被称为“佐贰”,“佐贰”就是“副职官员”,这种官就是县令的官方副手。
“佐贰”的官职设置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县丞”,县丞可以说是在一个县中除了县令之外官职最大的人。县令是正七品,而县丞是正八品。选拔方式也很严格,一般来说就是在国子监的生员之中选拔出来充当县丞;但是也有一些进士出身的官员因为犯了一些错误而被降职担任县丞的。
县丞负责的事情主要是一些文书、仓库、粮马、征税之类的事情。手底下还有一名“攒典”协助办公。
第二种就是主簿,正九品。主要负责的就是缉捕、户籍、文书方面的事情。手下也有一名“攒典”协助办公。
第三种就是典史。不入流,即没有品级。在县丞和主簿都不在的时候他可以替补接替工作,就连县令不在的时候,他也可以临时替县令断案。主要负责的事情就是一些缉捕、监狱、治安等事务。手下也有“攒典”一名协助办公。
因为典史的工作比较杂,所以也被称为是“杂职首领官”,即杂职官中的首领。关于这个“杂职官”咱们一会儿再讲。
县丞、主簿和典史都是由吏部遴选出来,由皇帝任命的“命官”。
既然有了“命官”,那么县令总也会有一些自己的私人帮手,这于是就有了明清时代盛行一时的“幕友”,即俗称的师爷。关于师爷的话题前面的文章已经介绍过,在此不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一翻。
3、县衙的日常办公机构
县衙的日常办公机构被称为“六房”,即吏、户、礼、兵、刑、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止这六房,还会设立一些其他的部门来协助办公。
六房的主要负责范围和朝廷中的六部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每房中都设立一个主头和一个副头,主头被称为“经承”,副头被称为“管年”。而六房中的工作人员就被称为“胥吏”、“书吏”或者“典吏”等等。
这些胥吏大多数都是读过书的,科举不中,通过银钱或者史县衙的招募考试应聘过来的。他们没有俸禄,只是靠着一些微薄的纸笔费、抄写费过活,所以就会有一些人想方设法的来谋取私利。
1、 吏房主要是负责本县官员的升迁调补以及登记本县的举人、进士在外面的做官情况。
2、 户房主要是负责全县的税银、粮款、以及将交上来的皇粮熔成50、10、5两的银子押解朝廷。还负责一些本县的鱼鳞图册、钱粮地亩等清册。
有的县比较大,户房下面又设立户南房和户北房,用来分区管理。
3、 礼部主要是负责一些祭祀、庆典还有儒学教育等等。在有科举考试的年份还得在一旁协助。还管理知县出巡时候的仪卫、鼓乐等等事情。
礼房下面还设有简房,主要是负责知县的信件、名片、帖子等。还负责知县日常外出时候的伞夫、轿夫等等。
4、 兵房主要是负责征兵、马匹、训练、输送兵员、驿站、城防、剿匪等事务。
5、 刑房主要是管理民、刑事案件,除了正常的工作人员外,刑房还设有刽子手、狱卒、稳婆、仵作等特殊职业。
下面还设有招房,有“招书”。主要就是在知县审案子的时候负责笔录、给原被告填写表格等等。没错,就是电视剧里经常能看到坐在大堂旁边的那个。
6、 工房主要是负责蚕桑、织造、建筑、水利等等事务。
这六房中,工作量和重要程度各不相同。所以民间就有用“富贵威武贫贱”来称呼六房,即户富、吏贵、刑威、兵武、礼贫、工贱。
但是有时候这六房远远不能够满足一个县的正常运转。所以经常会有一些地方多设置一些部门。比如管理县里银钱出入汇总的“账房”、还有登记文件收发情况、管理文件在衙役内部的发办情况等等。
4、三班与县属各官
1、 先说三班。三班即皂班、壮班、快班。他们和禁卒、门子、仵作、稳婆、粮差、稳婆等统称为“衙役”。
皂班主要是负责县令升堂时候的站班、行刑等,也被称为“堂役”。
壮班主要是负责催收租税、征用人力等事务
快班就是常说的捕快,负责缉盗、破案、押解囚犯等。
到晚清的时候,三班被发展成了八班,对负责的事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
还有一种是知县的贴身兵勇,被称为“亲兵”,县衙内一般设有五十名左右。
2、 县属各官,就是县令的属官,受县令的直接领导,并不居住在县衙中。一般是有这么八大类,各地区的情况略有不同。
第一种就是学官,学官分为教谕和训导。主要是负责整个县的儒学教育情况。教谕是主官,而训导是副职。
第二个就是巡检,在各县的关津要害处,维护掌管一方社会治安。
第三个就是驿丞,掌管驿站车马和邮件的传递。
第四个就是税课司大使,掌管商货统税。
第五种就是医学,设置医官一名,称为“训科”,掌管全县的人医和兽医。
第六种就是阴阳学,设置“训术”一名,掌管全县的阴阳先生、风水先生等,还负责一个县的天文、地理、星相等等。
第七种就是僧会司,掌管全县的僧人。
第八种就是道会司,掌管全县的道士。
以上的县属各官因为并非是正印官,所以都被统称为“杂职官”,而“典史”正是“杂职首领官”。
正是因为上面的这些官员和衙役,一个县才能正常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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