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跑步是用孤独去对抗孤独。也许他们是对的,当我们情不自禁地摆动双臂、迈开双腿时,一切都是和自己——和自己对抗、和自己独处、和自己交流。
但孤独与爱人本不对立。
当我们独自奔跑,心里却时常住着另一个人,为了保护Ta而奔跑,为了离开Ta而奔跑,为了想Ta而奔跑,为了不想Ta而奔跑。我们为了各种不同的理由奔跑,却得到一种相似感受,无所顾忌、奋不顾身,正如我们爱着一个人的时候。
16年前,我大概还在幼儿园里发呆。那时候的德国流行过一阵染红发的风潮。红发少女的原型叫罗拉,除了说话,她做过的唯一事情就是跑。
以当时的眼光看,《罗拉快跑》大概算得上是部先锋片。大量重复的镜头拼凑起了叙事构架、还有那些关于命运的前卫讨论——“每一天,每一秒,一旦做出任何决定,你的人生就已改变”,就像亚马孙河畔的蝴蝶扇动了翅膀,却在得州刮起了飓风。
罗拉的男友叫曼尼,是黑帮里的小混混。故事的开始俗套透顶,混混弄丢了大佬的10万马克,留给自己的姑娘20分钟来凑钱。
第一次姑娘死了,第二次混混死了,第三次他们一起活了下来,在三个平行世界里,故事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结局。
电影教材里说,《罗拉快跑》要给人的是过山车般的感觉,似乎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却又刺激。罗拉陪男友抢劫超市、罗拉拿着枪恐吓富有而又自私的父亲、罗拉带着身上全部家当走进了赌场。为了拿钱,她一路跑跑跑,拿到了钱,她还是一路跑跑跑。撞上过父亲好友的汽车,也被楼梯间的恶狗摆过一道,义无反顾到让我们这些旁人都来不及思考,罗拉为什么不去叫计程车。
红头发、大嗓门、粗腿平胸大屁股,只会跑跑跑不爱动脑子,但我却羡慕这样的爱人,也希望自己能成为这样的爱人。
有时候,我会胡乱幻想。如果罗拉不爱跑步,当她文静地坐在计程车内,仔细算计着所有的后果,那么她绝不会为了爱人去学着摆弄手枪,也不会为了帮他躲避大佬们的追杀而去招惹更难缠的警察。
跑步未必能改变我们多少,但至少在跑步时,我们的确容易变得盲目而又勇敢。
我还记得影片最后,当从赌场赢了10万马克的罗拉走到与曼尼约定的地点,看到男友已搞定了所有麻烦时,红发少女脸上愣住的表情。
罗拉算不到自己的人生,无论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三个平行世界里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或者,这样的问题根本不重要。
罗拉的命运也一直在变,连带改变着周遭人的命运。然而,她跑步时候的样子,她爱人时候的样子,却始终都是那个样子。文/谢笑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