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农民们在田里忙着插秧种苗,然而在青浦练塘,却有人故意将已完成播种的160亩茭白秧苗毁坏,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是怎么回事?
青浦区练塘镇是茭白之乡,肥沃的土地上种植着大片的茭白秧苗。几年前,这片茭白地的承包人沈某与练塘镇某村签订承包合同,包下几百亩土地种植茭白。几年下来,效益不错。
看到沈某种茭白发了财,有人就开始眼红。同村的戴某儿子生病、老婆有痴呆症,他认为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村里就应该照顾他,因此缠着村干部一定要在今年就要承包这块土地。面对戴某的无理要求,村干部和他耐心解释,但戴某一句也听不进去,他先找到承办土地的沈某,威胁沈某,要沈某自己提出不再承包土地,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沈某当然不会答应,戴某一怒之下便使出“狠招”:今年3月1日,戴某来到沈某承包的茭白田内,看到茭白田里刚刚撒过肥料,他用铁锨将茭白田里多处铲开豁口,将145亩茭白田里的肥料水放掉。
这么做之后,戴某还不解气,看沈某没有反映,他想出“斩苗除根”的绝招。他先找到同样想承包土地的卢某,让卢谋开拖拉机将茭白田翻耕一遍。卢谋对戴某言听计从,3月5日早上,戴某指挥,卢某驾驶自己家的拖拉机将15亩茭白田彻底毁坏。
经鉴定,放走茭白田的肥水和毁坏秧苗,给沈某造成的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案发后,检方查阅戴某的前科情况发现,戴某个性冲动好走极端,几年前他还在做装修工时,就因为不满老板拖欠工资,在客户的房子里直接放火,差一点造成火灾。
检察官介绍,戴某和卢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何易 韦贵莲
编辑:汪荔诚
责任编辑:朱伟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