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在刚刚播出的上海电台“2018年民生访谈”节目透露重大利好信息:上海正在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将进一步减轻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困难。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其他收入不高的家庭,有望在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适度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生不起病”是现代社会很多人都有的担忧。一个小康家庭如果有人换上大病重病,往往能把家庭经济拖入困境。社会对因病致贫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朱勤皓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由民政等部门大量调查、反复研究,上海决定加紧完善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就该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2013年上海制定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因患病导致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由政府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朱勤皓表示:“在调研中,困难群众反映,希望政府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内容能有所扩容。尤其是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其他收入不高的家庭,希望在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也能适度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上海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涵盖“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等;救助内容包括“住院救助”“门急诊救助”,以及“资助参保”——也就是说,上述困难对象住院、门急诊以及参加医保时,医疗救助政策能帮一把。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或者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对象,再经“社区市民综合帮扶”的渠道,由各个区给予个案帮扶。
即将推出的政策,将在既有政策基础再进一步,朱勤皓透露:“目前的政策考虑方向是:适度扩大医疗救助的对象,在低保对象、特殊救济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础上,增加‘支出型贫困家庭’。同时,适度调整医疗救助内容和医疗救助标准。目前,具体政策仍在制订中,一旦确定出台,我们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上海的目标是打造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扶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紧密衔接的多层次政策体系”。
市民政局表示,将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对不符合刚性条件或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群众,通过慈善帮困、综合帮扶等方式给予帮助,使社会力量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更加柔性化、个性化地回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同时进一步考虑把商业保险机制引入救助项目。
作者:钱蓓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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