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上海论坛——法学·2023”在上海大学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话语体系建设”,来自全国高校及研究机构的近百位与会专家学者就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建设展开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奇在开幕式的视频致辞中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创设了“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论坛”,2017年以来已举办多届,引起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是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的重点工作。他就如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话语支持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二是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三是善于总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经验;四是注重学习借鉴世界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院长李培林在致辞中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论坛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深化法学学科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经验和规律的学术性研究和学理性阐释,推动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取得新的进展。上海研究院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作用,推动包括法学在内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以《关于中国法学自主话语体系的几点认识》为题做特邀报告。他指出,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是立足于中国法治经验和实践,由诸多关于法律、法治、法理的理论和信念所构成的理论体系、价值体系和表达体系,以特定的概念、范畴、用语集中凝练地表达了我国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征程上的法律观、法治观、法理观。法学话语体系担负着向全世界传播法律真理、捍卫法律真理、维护法治尊严的宏大理论抱负。他从五个方面探讨了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一是法学话语体系的主要特征。法学话语体系是政治性与学术性的有机统一,法学话语体系必须具备明确的政治立场、强大的理论力量和深远的社会影响。二是法学话语体系的基本构成和主要载体,包括法律话语体系、法治话语体系、法理话语体系三个子体系。三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三大来源,分别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优秀法学理论。四是新时代法学话语体系的理论内核与支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理论内核,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表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五是加快建构中国法学自主话语体系的重要意义。构建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有利于占领世界法学话语体系高地,掌握话语主动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以《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建构》为题做特邀报告。她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出发,指出环境法作为领域型学科建立自主知识体系具有迫切性,需要加强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她认为,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是具有本土性、独立性和中国特色的环境法理论认知与经验体验,要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形成中国环境法学的学术品格,应从三个方面建构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一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环境法哲学体系,二是以环境研究成果为基础建构环境法理论体系,三是以“中国表达”为目标建构环境法话语体系,彰显环境法治建设的“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她提出,建构中国自主环境法知识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理性融通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外环境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三种资源,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以《关于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几点认识》为题以视频形式做特邀报告,从建构法治话语体系的认识论、方法论和本体论三个方面分享了有关看法。
在大会主旨发言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以《努力构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自主知识体系》为题,围绕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历史方位和理论逻辑、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学科定位等做了发言。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以《关于构建中国自主刑诉法学知识体系的思考》为题发言,指出构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刑事诉讼观,坚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科建设的实际相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王新清以《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实践基础》为题发言,指出诉讼实践是诉讼法学体系建构的基础,应积极推动中国司法实践不断向前发展,以此推动中国诉讼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以《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为题发言,指出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构建的关键是凸显中国特质,提出了构建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的基本路径,分享了对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主要构成的认识。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以《中国法学自主知识的概念体系建构》为题发言,提出了建构法学概念体系的逻辑线索,可以按照凝视实践、学理阐释、理论建构、比较分析、概念优化的思路来建构法学概念体系。
在14日上午的大会之后,下午还召开了四个平行分论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学话语体系建设以及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社会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和涉外法学、刑法和诉讼法学、新兴及交叉法学等领域的话语体系建设开展了深入研讨。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郑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以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了研讨。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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