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成网络强国、构建数字中国的征程中,制定成熟的数字规则、规制、标准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离不开制度型开放的深入推进,这也是实现高水平开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当今中国正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迈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这离不开制度型开放的助力。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中国积极参与数字技术领域的国际规则与标准建设是践行制度型开放、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因而,亟需以制度型开放为抓手,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为何离不开制度型开放
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与制度型开放联系紧密。一方面,构建高水平的国际数字规则、规制与标准成为一个国家具备强大数字技术实力的重要表现。在数字规则与规制层面,美西方如北约合作网络防御卓越中心(CCDCOE)长期围绕网络战、网络空间国际管辖权等领域开展规则建设,已发布两版《塔林手册》。西方还通过建立全球网络空间稳定委员会(GCSC)等专门机构,聚集了诸多包括非国家行为体在内的利益攸关方,对全球数字规则治理走向产生重要影响。纵观数字技术国际标准发展历程,能否主导前沿技术走向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个国家的技术实力所决定。一个国家在前沿技术研发上取得突破,及时弥补技术标准空白,就能够占据先行者优势,进而在国际标准制定中把握先机。美西方长期主导国际标准体系建设,在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中占据优势。因此,大国在深度推进数字技术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亟需鼓励本国深入参与全球数字规则与技术标准治理体系,凭借自身强大的技术水平引领国际规则标准治理走向。
另一方面,具备构建高水平且富有吸引力的数字规则规制标准的能力,能助推大国赢得科技竞争,在全球数字产业发展和数字治理体系中占据优势。数字技术国际规则、规制、标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数字规则与规制涉及更多非技术要素,关乎国家主权、安全、经济、文化等层面的外在变量影响着规则规制的发展走向。凭借强大技术实力,大国在构建数字规则中体现出其价值理念。反之,规则的生成与发展也助推大国技术实力的增强,促进数字治理理念影响力的提升。而数字技术标准根植于市场化实践,需要专业技术人士发挥关键作用。大国需要具备高水平的研发能力,能够培育成熟且广阔的市场。大国构建的标准体系经过市场检验得到国际社会的接受与认同,进而有助于标准发起国在大国竞争中占据优势。当下,科技成为大国竞争的重要场域,某些大国凭借自身在技术规则与标准中的优势,试图通过出台排他性技术法案、构建“小多边”技术协作体系等方式遏制其他国家。因而在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同时,增强技术规则标准治理能力就成为突破外界技术围堵的关键。
以制度型开放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可行之道
围绕网信事业,以制度型开放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中国可采取以下策略:首先,中国应在推进技术研发过程中,紧抓数字技术加速迭代而形成的规则标准窗口期,构建高水平国际规则与标准体系。技术的迭代与演进是一个动态过程,与之相伴随的规则标准建设亦不断演进成熟,人工智能、量子技术、交互技术等数字前沿技术的涌现为中国弯道超车、赢得数字领域国际制度主导权带来诸多机遇。近年来,中国加快布局数字产业,着力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因而推进制度型开放也需与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紧密结合。中国在推进制度型开放中,需要政府、技术团体、数字企业等攸关方密切配合。中国也要以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国际协定为契机,全面对接高水平数字规则与标准,促进国家数字治理体系的成熟与完善。未来,中国在向世界提供前沿数字规则与标准的同时,拓宽数字技术产业国际市场占有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赢得高科技竞争塑造有力条件。
其次,在深入参与现有国际机制的同时,中国可尝试建立新的机制性机构。有效的国际制度是推进数字产业全球发展的关键,而成熟稳健的国际机制能促进全球数字制度走向成熟。近年来,中国深入参与到国际电信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权威机构事务中,承办相关国际会议,中国籍专业人士也担任了相关组织机构的高级职务。像上海合作组织等中国发起的区域组织也尝试构建相关数字技术规则。中国也在建立新型专业化机构,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的建立就是有效尝试,该组织的成立顺应了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潮流,呼应了国际社会深化对话与合作的呼声。未来中国需要密切追踪数字技术发展趋势,围绕数字规则标准所涉及的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经济、数字犯罪、数字医疗等领域形成高效协作机制,并紧密对接联合国、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全球性、权威性的国际机构,以高水平开放促进自身领导力的提升。
最后,鼓励行业协会、数字企业对标高水平国际规则标准,深入参与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美西方国家的数字行业协会治理模式成熟,数字企业不仅掌握尖端技术,而且长期掌握国际标准话语权。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美国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ITI)、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等行业协会以及微软、谷歌、Meta等数字跨国企业均倡导构建可行的数字规则与数字标准。因而中国在深度推进制度型开放中,鼓励本国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等专业团体,培育本国企业参与相关规则标准机构,拓宽国际市场。数字时代技术生命周期日渐缩短,在标准制定与技术研发同步进行中,数字企业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对标高水平准则,中国应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数字企业同步推进技术研发与规则标准建设,这也是践行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讲师)
作者:耿召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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