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也是上海发展的最大优势。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刚刚起步,上海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培养和造就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承接国家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2022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重要文章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近年来,针对我国涉外法治存在的短板不足,党和国家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上海作为代表中国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城市,承担特殊的历史使命。上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是上海承接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从现实需要看,上海在推进“五个中心”建设过程中,必须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依法治市水平,必将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产生大量需求。随着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未来也会面临更多风险挑战,需要更多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也是上海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涉外法治建设上,上海具有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应勇于担当,先行先试,积极创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
四个独特优势
上海的城市文化、经济实力、科技水平、产业特征、目标愿景、法治发展水平等,决定了上海具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雄厚基础和优越条件,更应当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推进涉外法治事业。
一是上海具有鲜明的外向型城市气质。上海在持续增强城市硬实力的同时,正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与涉外法治的精神高度契合,上海的城市文化有助于发挥兼容并蓄的优势,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上吸收全世界优秀的法治文化。
二是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为上海吸引了大流量的国际资源要素。“五个中心”建设使上海实现了从内向型工商业城市向开放型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转变。正是上海的高度国际化,才会吸引大量国际组织和外籍人士深度参与其中,共享城市发展红利。
三是上海拥有较为完善的涉外法律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上海一直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前沿,上海海事法院、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自贸区法庭等,都是紧跟改革开放步伐,围绕着上海的国际地位和国家战略定位应运而生的。同样,上海也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的集聚区,拥有大量的外资律师事务所、具有涉外业务能力的内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为科技、经济、贸易和金融事业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
四是上海具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雄厚基础。上海作为我国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集聚之地,法学教育研究实力雄厚,涉外法学人才荟萃。其中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政法大学之一,享有“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之美称,迄今为止,学校已经为国家培养数万名各类法律人才,其中数百位校友在各大国际组织、涉外法治部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担任重要职务。
三条实施路径
上海正在积极创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力争打造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培养和造就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具体工作路径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整合资源,在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门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充分发挥政法大学及其他院校的法学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国际政治学科、管理学科等优势资源,建设若干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联合各基地所在高校成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发挥优势学科集群效应。在联盟内部,依托各成员院校优势资源,实现课程共享、师资共用、学分互认、学位点共建等,为创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齐心聚力。
二是开启“订单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从招生到培养再到实习就业的贯通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上海应当利用国际化程度高的区位优势,推动高校、涉外法治部门开展实质性合作,以人才需求为导向,联合开展“订单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与各实务部门开展联合培养,与在沪国际组织、涉外法治部门、涉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合作开设实务类课程,聘请实务专家授课,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学生到国际组织、涉外法治部门等参访或实习,为毕业后进入涉外法治部门,服务涉外法治事业夯实基础。
三是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构建全新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级。在课程体系方面,要构建全新的涉外法治课程体系,将政治素质放在人才培养首位,突出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强化专业素养和全球胜任力的培育,课程设计体现完整性、实践性和融合性,构建涉外专业课程、多元文化交流课程、外语课程、实务课程等模块,推进法学与外国语言文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政治等相关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在实习实训方面,要组织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模拟法庭和仲裁庭竞赛,选派学生到国际组织或涉外机构实习实践;在师资队伍方面,要以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提升学科国际化水平、增强学科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在人才引进、现有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加大投入,选拔国际视野开阔、外语能力突出、法学功底扎实、教学能力优异的本校教师担任骨干师资;以更加灵活的选聘方式,引进国际政治、国际贸易、跨文化交流等专业的校外师资。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作者:韩强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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