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王为松——
加快社科普及立法,助力提升城市软实力
本报记者 杨逸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王为松建议在即将发布的《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中适当增补社会科学普及方面内容,以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作用。
“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始终强调,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培养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家,与培养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同样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与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学素质同样重要;任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任用好自然科学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样重要。
王为松认为,正在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上海,科普立法的意义已超出了一城一地的范畴,与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发展、社会科学发展都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需要各方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制订工作要从服务国家发展出发,立足上海,兼顾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对“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缜密建章立制,从而把《上海市科学普及条例》的工作基础打得更牢。为此,他提出具体建议:
一是,建议《条例》站在城市软实力的高度增补指导社会科学普及的相应内容。王为松认为,社会科学具有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所以,在科普工作中,广泛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当是“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建议《条例》健全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参与科普活动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和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教师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科普宣传。”全国已有5个省市的地方科普法规,先后据此做出了相应规定,并有15个省级区域单独制定颁布了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三是,建议《条例》从科普立法工作总体需求出发,补充指导社会科学普及的相关规范。“市委巡视组在巡视中明确提出要求,加强社会科学普及立法工作。”在王为松看来,科普工作仍然面临着法律规范缺失造成的掣肘与障碍,迫切需要在上级领导部门主导下,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加强总体引领和法律法规建设。
此外,王为松还建议《条例》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科学普及法规成功经验,规范社科普及工作。
“加快社科普及立法,将哲学社会科学宣传和普及的重要政策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现实需要。”王为松说。
作者:杨逸淇
编辑:任思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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