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并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城市法治氛围是衡量“四大品牌”的硬指标之一,而司法能力则是重要的软实力。
特别是在打造“上海购物”品牌时,法治保驾护航的作用显而易见。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施行国家法律,通过裁判支持守法者诉求,维护向上向善,通过惩处违法行为实现祛垢除恶,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从而保障良性的交易秩序,塑造诚信的商业文化,维护法治的营商环境。
很多基层法院反映,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对生活的全方位渗入,涉网类民商事纠纷与案件多发频生。这些矛盾与案件具有明显特点,例如个体、小额、人众、面广,又如即时、快速、多发、简单。如果我们继续以传统诉讼方式解决的话,带来的将是成本高、耗时长等问题。这些纠纷案件虽小,却照样挤占本来就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无疑将激化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
有的法院虽然也成立了快案组,简案快审速判,但毕竟需要双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到场,法官主持开庭,当面鼓对面锣争辩一番。也正因为耗时又牵扯精力,许多消费者或被侵权人“懒”得去行权举讼,于是不仅其合法权益无从维护,也从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违约人和侵权者。
新问题需要新思维,新形势呼唤新模式,新需求必须新供给。在这种背景下,基层法院创设互联网审判庭,可谓应运而生、生逢其时,定能大有作为。
建议互联网审判法庭在作出探索并逐步成熟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并延伸服务领域。比如,“互联网+”案件也应采用“互联网审理+”模式,即高效的互联网审判加上专业的调解机制。应当完善诉前调解程序,发挥律师调解功能,形成诉前有律师、诉中有互联网的综合配套格局。
再如,充分拥抱互联网大数据或人工智能,梳理案件特点、挖掘共性问题、推出典型案例、总结审判规律。在消费者维权案件中,法院要辨析真正消费者与职业打假人之分,切实维护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职业打假人的非法牟利行为;并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如食药监局、工商局信息对接、执法衔接,形成执法司法合力。通过多元、各方努力,促进客商交易,提升诚信能级,推进商业繁荣,为真正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彰显法治正能量。(本报首席记者 顾一琼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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