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18年全国两会通过法定程序,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战略部署转化为改革发展实践,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行。
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结合两会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宪法根基、加强养老保障、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提升教育水平等问题撰写了多篇文章,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建真言、谋良策。文汇报今年继续与国务院参事室合作,将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文章向读者呈现。
乡村振兴:新时代“三农”大战略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农业部原副部长 尹成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写入党章,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是解决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行动举措。
乡村振兴战略首先是立足世情和我国农情发生重大变化作出的。从世情看,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不断加快,世界农业市场格局深刻调整,农业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从国情和农情看,我国“三农”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但农业农村发展依然是短板,城乡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束缚依然存在,农产品供给呈现结构性过剩,农业竞争力有待提高。中央清醒认识和科学把握“三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提出和制定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思路和大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城乡发展理念的升级版。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乡村振兴的战略定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实现农业农村两个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创新农业农村制度和政策,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工作、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任务。总之,乡村振兴战略站位高远、目标宏伟、意义重大,是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是党在新时代实施重大战略之一。
乡村振兴战略事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是有利于抓住解决新时代主要矛盾的重点和难点,加大解决城乡发展最大不平衡和农业发展最大不充分问题的力度,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的步伐,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促进城乡平等发展成果共享。二是有利于扩大内需,挖掘农业农村消费需求,为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消费机制,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乡村振兴战略与之相辅相承、高度契合。我国农业农村块头大、人口多、市场广、消费力增长快,蕴藏巨大的消费需求。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农村消费求基础坚实、领域广泛、种类繁多、规模巨大。这是我国独有的无可比拟的宝贵经济资源和优势,是经济转型发展的巨大力量。实施乡村振兴,必将释放农村传统消费需求,培育农村新兴消费需求,促进农村消费需求提档升级,形成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动能。三是有利于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按照构建新时代城乡新型关系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发挥新型城镇化带动“三农”、反哺“三农”作用,增强乡村实力,实现产业兴村,打造特色名村,解决城乡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有利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在于“全面”,农村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的重点。贫困主体主要是农民,贫困地区主要在农村,要抓住脱贫攻坚的牛鼻子和找准主战场,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产兴业、以产就业、以产增收。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支持力度,促进城市公共服务普遍延伸到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立足世情国情农情,科学制定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出台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和制度。明确农业农村发展两优先的政策取向,制定资源配置、产业布局、人才流动、公共服务等向农业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二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始终把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现代农林牧渔业和种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三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互联网+农业”融合发展,延长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链条,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四是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一主多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发展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业。五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政策,制定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措施,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粮食收储、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依托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夯实全民守法基础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国务院参事、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甄 贞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全民守法,既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的基本标志,也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根基和内在动力。自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以来,党中央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四位一体”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全民守法方面,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解决问题不找法、找关系、找门路,违法不觉可耻、违法者得利、守法者吃亏等法治乱象仍然大量存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培育人民群众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做起,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全民守法,需要普法教育来洗礼。知法、懂法方能遵法、守法;信法、用法才能树立法律权威,生成法律信仰。改革开放的近四十年是我国由传统到现代急剧转型的过程,在转型过程中人民群众普遍缺乏一场深刻的法治精神洗礼,一些利益受到侵犯的群众不知法、不懂法,不知道怎么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一些群众虽知法,但不尊法、不畏法、不崇法,笃信“权力大于法”“关系重于法”。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必须首先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深入推进全民守法,需要示范带动来引导。领导干部对待法治的态度,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大众对法治的态度,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是百姓效法的活榜样。领导干部是做嘴上讲法、心中无法、用权时违法的“两面人”,还是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践行法治的好模范,正反两方面作用都很明显。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应当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既有规定,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治建设实绩考核体系与考核标准,建立违宪性审查制度,注重发挥好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的制约功能,让“民告官”而不是上访信访成为常态,以制度规范倒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全民守法的“领头雁”。
三是推进全民守法,需要赏罚分明来激励。法律不仅要有温度,保护真善美,更需要有刚性,惩治不法者。唯有赏罚分明,才能取信于民,方能树立正确导向。在实践中,一些群众信奉“缠闹”哲学、“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对于一些已经依法终结的诉讼纠纷反复缠访缠诉,一些地方不敢担当,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一些案件当事人、律师搞“舆论炒作”“媒体审判”,迫使一些案件搞“折中裁判”“和稀泥判决”;一些见义勇为者、救扶老人的“活雷锋”,反被人倒打一耙,遭致不义索赔等。这些负面案例都反映出“违法者受益、守法者吃亏”的现象。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给群众以正确的引导,对于一些无理诉求、舆论炒作等行为,要敢于依法说不,不因“维稳”打折扣,让正义得以伸张,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取信于民,惠泽于民。
健康养老产业或迎来机遇期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边振甲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在空气质量、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和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群众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我们注意到,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被多次提及,涉及医疗、养老、产业等多个领域。结合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难看出,健康养老产业已成为政府关注或者扶持的重点。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养老的内容有:
“发展壮大新动能。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健康长寿、更加高质量的老年生活,无疑是人民群众当前极为迫切的美好生活需要之一。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而健康养老无疑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全国老龄办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据老龄办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养老被提及的次数比较多,这表明了政府的重视程度,养老和医疗一起被提及,表明发展健康养老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崔丽就表示,老龄化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会越来越多影响家庭生活乃至于社会生活的运行。这种情况下,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
分析政府工作报告我们看出:
第一,政府倡导在养老产业中注入科技内涵,或者说是倡导以科技换人,提高养老效能。有关健康养老的高科技产品,包括大数据系统、人工智能等互联网+产品是重点方向。参考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智能健康养老产品的出现,缓解了人力的不足,降低了劳动力依赖程度,降低了健康养护跟踪的成本,提高了老人的舒适性和健康水平。因此,被赋予科技内涵的健康养老产品将迎来机遇。
第二,社会办医被提及。我们认为,对于老龄、残疾等失能人口的带有康复、养老性质的医养结合、医康结合、医健结合的机构,将迎来快速发展。鉴于巨大的养老服务缺口,结合当前国家经济中服务业所占比例不断提升,未来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非常大,有识之士应及早布局。应当注意的是,健康养老,重在康养,以往炒作的养老住房项目并非政府关注的领域。
此外,与养老有关的边际产品比如健康产品、运动服务和产品等,也将获得溢出效应。
统筹施策切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顿治理工作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教育部原副部长 王 湛
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急剧膨胀,乱象丛生。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有中小学生1.8亿,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许多培训机构大张鼓地搞“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重干扰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加重了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成为影响素质教育、污染教育生态的一股“雾霾”。今年两会召开前夕,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了对校外教育机构加强整顿管理的多项措施,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这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表现出攻克深化改革进程中难点问题的担当精神。
校外培训机构急剧膨胀成因复杂,治理工作艰巨复杂。由于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联动,全社会支持,综合整治,统筹施策。
一是统筹“出”“入”施策。严把培训机构的“入口”,明确举办许可条件,明确规定培训业务范围,不仅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培训机构依法责令停办,对虽符合举办条件但专营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开展“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类的培训机构要坚决责令纠正。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审批前都应取得当地教育部门的审核许可。当前要注意遏制培训机构向县以下漫延的趋势,对县以下举办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出”是指对其培训产出的“成果”,培训取得的证书、参加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竞赛的名次、奖励,一律不得与升学挂钩。同时要限制、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学科类的比赛评奖。
二是统筹“内”“外”施策。培训机构泛滥,问题主要发生在校外。开展整顿治理工作,在把主要着力点放在校外的同时,也要统筹校外和校内两个方面。在学校内部一方面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学校不按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和个别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顿管理的同时,要重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教育需求。放学后和假期中,中小学生多样的教育需求是客观存在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必须统筹校内校外、课内课外教育。随着民生的不断改善,满足群众课外、校外和假期教育需求,将逐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要积极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满足群众这方面的教育需求,积极探索政府、家长向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中小学生放学后和假期中教育需求得到科学合理的安排。开大门正道,堵旁门左道。
三是统筹“标”“本”施策。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急剧膨胀、乱象丛生,开展专项治理,是完全必要的。在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治标的同时,要着眼治本,努力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二是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避免对“输在起跑线上”的误读,确立合适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三是加快有关校外教育的立法,逐步走上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轨道。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破冰起航
国务院参事、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何秀荣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讲到2018年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时指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这意味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将破冰起航。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中最关键、最棘手的内容,因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其中既有农民集体内部的关系问题、也有城乡关系问题,既涉及到农民权益、又涉及到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当前农村土地问题主要指农地、宅基地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这“三块地”的问题。其中农地的焦点问题在两方面,一是农业经营方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收入,另一是在城乡关系方面突出表现为土地征用及其补偿标准过低问题;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焦点问题是“同地、同价、同权”的平等入市问题;宅基地的主要焦点是如何盘活闲置房屋资产的问题。以往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聚焦在农民的承包地上,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也已经起步探索“同地、同价、同权”的平等入市问题,只有农村宅基地改革一直没有真正起步。
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87亿人,有17.8%的进城农民工已经在城市购房;全国有外出农民工1.72亿人,其中相当多的外出农民工常年不回乡;此外,还有一些老年农民的在外子女为父母在家乡购置了城镇住房。因此,这些农民家庭的乡村住宅一直闲置甚至已经开始破败。中科院2013年一个报告测算,全国废弃宅基地达到1.14亿亩,虽然不知道这一数据的准确性有多大,但农村有很多空心屋闲置在那里没有得到利用却是不争的事实,并且这个数量一定还不小,否则也不会各地都在说这个事,也不会拿到改革议程上来。
盘活闲置宅基地资产问题,从资源要素角度看,是一个要素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问题。现行制度只允许宅基地在农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不能向城市居民流转,事实上农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的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一方面乡村出现宅基地资产(农房)闲置,另一方面不能实现城市居民对乡村资产(农屋)的需求,这在资源配置和利用上是非常不合理的,农民利益也因此受到制度性损失,这就需要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上作出改革,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准确抓住了这一改革事项,着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探索中十分需要准确把握现阶段的改革目标,现阶段这一改革是为了让宅基地使用权活跃起来,让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能够得到有效利用,改革的实质目的是“用”。因此,这场改革需要预防的是异化为社会资本到乡村中“买房”进行资本炒作,从而将城市的“炒房”扩散到乡村,这场改革更不能变成获取农村宅基地去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从长远看,宅基地改革还得与中国的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联系起来。就中国发展的大趋势而言,城市化还将继续,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保持乡村发展与活力,但城市化的真正实现必须是相当数量的农民变市民,而不是“青出老返”这一进城又回乡的路径和结局。中国农民目前不能斩断“青出老返”这一路径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民不能出清其拥有的资产,主要是农地和宅基地及房产,(部分发达地区还有其他集体经济财产中的份额,但这些财产通过集体经济财产的股份制改革逐渐得到了“产权实化”和利益落实)。因此,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破冰起航之际,需要将改革的当前目标与长期目标统筹考虑。
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谈起
国务院参事、
国土资源部原总工程师 张洪涛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在“三去一降一补”进程中取得了非常可喜的阶段性成果。然而有人把“供给侧”改革孤立起来,甚至与拉动经济“三驾马车”中的“消费侧”作用对立起来。如何科学认识“供给侧”改革和“消费侧”驱动的内在联系?如何处理好“供给侧”和“消费侧”的辩证关系?谁是因,谁是果?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认识迥异。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对“供给侧”和“消费侧”进行了全面科学的阐述,指出要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提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的中国国情,准确把握了“新征程”的经济特点,明确提出了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思想”和“新目标”,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6.5%左右的增速”,可以满足就业的社会吸纳能力;“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淘汰关停不达标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等目标),照顾了能源结构调整的承受能力;“单位GDP能耗下降3%以上”,则兼顾了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需求与可能,等等。
“供给侧”与“消费侧”从来就是一对矛盾,也是社会和经济“均衡”发展的约束条件。“消费侧”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是“需求侧”的支撑条件。“供给侧”与“消费侧”为辩证关系,常常互为因果。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尽分析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四要素的基本特性,科学阐明了“供给”与“需求”平衡的科学原理,认为“人类一天也不能停止生产,一天也不能停止消费”、“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并指出“消费是社会生产过程的终点和起点”、“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历史证明,“消费侧”需求扩大了,通常会刺激“供给侧”生产。而“消费侧”层次和质量提高了,“供给侧”则扩大再生产或相应提升转型。显然,“消费侧”拉动是“供给侧”发展的根本动力。
当前中国的经济体量和质量已经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但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并没有改变。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消费侧”正在从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转型,正在从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蜕变,教育、健康、养老、环境、文化、旅游、品质、时尚等新型消费方兴未艾。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中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其中城镇为28.6%,农村为31.2%),接近联合国20%-30%的富足标准,2014年-2017年中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0.2%、66.4%、64.6%和58.8%,“消费侧”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如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网购、新型实体、电子商务、移动通信等。作为发展中的新时代,“消费侧”驱动的领域不断拓宽,如网络消费、信息消费、文化消费、娱乐消费、健康消费、体验消费,等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就是最大限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其结果则应当是“供给侧”与“消费侧”的相互联通和有效匹配。我们在“供给侧”发力,就是改革经济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实体经济水平和解决民生领域短板等问题。我们的“需求侧”愿景,则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以及个性化的美好生活。
学习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一方面应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科学谋划,统筹兼顾,以达到“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更高境界。
消费平稳增长是中国经济的一大亮点
国务院参事、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 徐一帆
2017年,最终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8%,高于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26.7个百分点。2013-2017年,最终消费的年平均贡献率为56.2%,资本形成的年平均贡献率为43.8%。国内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是中国经济的一大亮点。
2017年,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7.3%(比上年加快1.0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CPI)仅比上年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0.4个百分点)的前提下,各个层面、地区、群体共同拉动,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从以下的总额、指数、市场、网上、实物、服务、城乡等方面,来看2017年的一组相关数据。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262亿元,比2016年净增3.4万亿元,同比增长10.2%,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4290亿元,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972亿元,增长11.8%。
全年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比上年增长8.2%,增速比上年加快0.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4.5%,比上年提高25.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的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7.3%、13.2%和14.4%,比上年分别加快2.2、2.8和3.1个百分点。
网上零售在上年高增速的基础上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7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增速比上年加快6.0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4806亿元,增长28.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0%,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6945亿元,增长48.1%。
与民生相关的吃、穿等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服装类商品比上年增长8.0%,增速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也保持10%以上的较快增长。
表明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为29.3%,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比2012年下降3.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结构持续改善,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明显。
城乡消费差距继续缩小,消费市场城乡结构持续优化。2017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3%,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8个百分点。随着精准扶贫、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政策的持续推进,乡村消费品市场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1.8%,增速高出城镇市场1.8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2%,比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
我国消费已经进入了需求多元发展、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新阶段。这就需要我们针对当前消费需求显著提升、多元化发展和市场供给不平衡的矛盾,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增长点,释放消费需求的潜力,继续发挥其对经济增长强劲拉动作用。
亟待抓住“十三五”难得机遇期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国务院参事、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马 力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十九大的精神,对惠民生方面着墨更多,对就业、扶贫、收入、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都有具体的要求和安排。这体现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政府工作重心的调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将是本届政府的关切焦点。
我国养老体制面临养老服务及保障两大难题,60岁以上人口将出现“十三五”末达2.43亿后以年均800-1000万速度爆发式增长态势,“十四五”末将骤升至3亿,亟待构建服务全覆盖、各方积极参与、群众普遍认可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明确社区养老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近95%的老人更愿意在家养老。要实现以家庭养老为主,必须建立社区养老机构,为家庭老人提供日常服务,白天社区提供日托和上门服务,晚上老人回到家庭由子女陪伴,建立“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能养老服务模式,形成社区和家庭联动的养老机制。
社区养老属于基本公共范畴,属于政府职责,通过中央资金引导,地方给予资金投入和政策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加快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及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财政和土地及社区村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同时,整合闲置资源,城市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农村依托敬老院、卫生室等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另一方面,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非盈利组织,需引入社会资本,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PPP模式、基金投资等方式,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组织、企业等运营,政府投资兴办的敬老院、养老院等机构开展延伸服务,通过提供住房及运营补贴给予扶持,以保证每个家庭老人都能享受得起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二、机构养老重点发展失能半失能及高龄老人养老机构。与社区养老的基础性相比,机构养老设施及服务更加专业,价格也更高些。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3700万、高龄老人2400万,而家庭平均仅为3人,使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这6000万老人急需进行专业护理。因此,亟待大力发展政府提供扶持和补贴的接收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养老机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府在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实施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打造品牌、连锁、规模化的龙头组织和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主体。
针对备受关注的高价养老、养老“房地产化”等问题,政府需加强监管,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确保养老补贴和优惠真正用于社区及非营利机构,真正惠及普通及广大百姓。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键是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解决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高额护理费用问题,“十三五”迫切需要建立长期照料保险制度。建立40岁以上人员法定缴费政策,护理等级发放制度,大大减轻财政、家庭负担和养老服务机构成本,真正使老年人获得保障,有力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是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治本之策。
同时,调整社保五大制度为养老、健康、长期护理保险三大制度。将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合并为健康保险,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合并,回归救助性质,最大程度降低个人、企业缴费和财政支付费用。
四、创新“医养结合”新思路新模式。改变“医养结合”就是将养老院建在医院旁的认识。医院以看急症、疑难杂症为主,而老年人普遍患慢性、常见病,医院更不可能提供专业护理。因此,真正实现“医养结合”,一方面亟待建立适合老年人需求的社区医院、中医医院、康复中心、临终关怀等系列老年医院,使老人接受医院诊治、康复训练后,回到社区疗养;另一方面整合社区医疗和养老资源,让老年人居家或在社区就能得到日常监护、保健、诊治、康复、护理等方便、快捷、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超常规加大培养养老服务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严重匮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不可逾越的又一重大难题。目前我国护理从业人员22万,有资质的仅2万,与1000万的需求相差甚远,老年医院、养老服务等亟待培养老年病主治医师、家庭医生、护士、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和家政等服务组织、人员。因此,亟待建立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紧急培养计划,提高投入效率,除补上全科医生短板和解决大学生就业结合,加大住院医师、在职转岗培训,实行医师区域、电子注册制外,必须更加注重农村的职业教育及农民工、4050人员培训,快速扩大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农业产业扶贫应注意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国务院参事、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武
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就落实“五个一批”精准扶贫作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绩,贫困人口规模大幅减少,5年来,农村累计减少贫困人口6850万人,平均每年减贫超过1300万人,得到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赞扬和肯定。我国贫困人口基数大,深度贫困地区占比多,目前脱贫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全国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异地扶贫搬迁280万人。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扶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激发脱贫内生动力”。选择农业产业扶贫是实现“五个一批”中的主要措施之一,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扶贫工作中,首先考虑的也是如何大力扶植适合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这方面各地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但有的地区在确定产业扶贫项目时,一是缺少对项目产出的农产品市场做认真调查和分析,出现了一些效益较好的经济作物短时间内发展过多、过快,产品上市时间过于集中,产品卖难、滞销等问题。二是在项目规划中,没有将产品的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贮藏设备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没有实现农业产业项目与二三产业结合,扶贫效果不明显。
笔者认为,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果,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使扶贫项目的效果可持续。在选择特色畜禽、水果、蔬菜、花卉和中草药等农业产业项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对产品市场前景做充分的调查、分析,避免只是为了完成短期的脱贫摘帽目标而盲目发展,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
二是在制定农业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时要将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和贮藏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配备必要的预冷、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通过产后处理,使农产品转化为商品,延长产业链条,延长产品供应时间,提高扶贫项目的整体效果。
三是在农产品集中的优势产区,可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选择一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通过现代食品加工技术,生产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的现代食品。
四是在制定扶贫农业项目的规划时,要将产品销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虑。政府要为农民、种养殖大户、农产品加工及销售企业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做到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可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与市场的对接,实现产的好,买的出,效益高。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农业部原总经济师 张玉香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前段时间已经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具体部署。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从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适应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适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特征来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把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作为核心任务,推动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要立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农业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体来看,要做到“一调两优三强化”。
“一调”是调结构。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格局为目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坚持以调整优化品质结构为突破口,扩大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满足农产品消费升级的需要。既要调整优化区域结构,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形成合理的生产力布局;也要调整优化粮经结构,做到“保水稻小麦、调玉米、稳棉油糖、扩大豆杂粮”。既要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推动“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也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两优”是优生态和优机制。
优生态。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切实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规模,加快水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化解资源环境约束瓶颈。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优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引导经营权有序流转。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着力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农产品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让价格在农业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个强化”是强化品牌引领、强化主体培育、强化科技支撑。
强化品牌引领。推动质量兴农战略实施。坚持以标准化为基础,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生态过程规范,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互动发展。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积极建设“五区一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企业重视品牌塑造,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打造提升农业品牌推介平台,加强产销衔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多种方式开展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
强化主体培育。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作用,推动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提高发展素质。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力度,改善金融信贷服务,强化保险支持。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培育小农户、带动小农户参与全产业链开发的体制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建设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加快打造以国家科研机构为骨干、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新格局。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等研发应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种业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加强农业机械化建设,构建适应国情、立足产业、协同高效、支撑发展的农机装备产业体系。
组稿责编:江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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