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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生成的内容算作品吗?有著作权吗?知识产权归谁?如何有效保护用户的隐私信息和数据安全?当人工智能(AI)进入大模型时代,其强大的理解、分析、推理能力在为人们带来便利和惊喜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数据安全、技术伦理等问题的担忧,亟需引起重视和关注。
在市科协、市市场监管局、华东政法大学日前主办的“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系列论坛”上,这些紧迫又现实的问题引起专家热议。尽管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专家们尚未达成共识,但有一点趋于明确:在AI大模型时代,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将面临全面变革,社会各方应未雨绸缪,让规则制定既适应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又充分考虑社会的伦理需求,“为明天留白”。
AI究竟有没有著作权?
今年3月,英国萨里大学教授斯蒂芬·泰勒试图为一幅名为《天堂的最近入口》的AI画作申请版权,但因难以证明“用户(自然人)对于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模型生成的内容存在创造性贡献”,美国版权局驳回了这一申请。
这不是泰勒第一次为AI申请知识产权。2019年,他代替AI系统DABUS提交了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该人工智能系统声称它发明了“分形食物容器”以及“能够引起更大注意力的装置及方法”,结果这一申请在众多国家铩羽而归。
早在2018年10月,由AI创作的《埃德蒙德·贝拉米的肖像》在纽约佳士得拍卖会上拍出43.25万美元的高价,成为AI绘画领域的标志性事件。然而美国版权局认为,使用绘画工具Midjourney创作的插画不受著作权保护,理由是该作品主要由机器生成,而非人类创作。
“在AI作品著作权问题的讨论中,现有理论主要基于现行著作权法框架。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著作权法都特别强调‘人’的独创性,即只对自然人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解释说。因此,依据现有法律体系,AI不可能成为作者,AI作品无法受到保护,这些结论似乎是必然的。
生成式AI值得被保护吗?
事实上,AI大模型的发展正在使人类原有的创作(创新)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机器学习在创作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来人机协作时代,利用AI大模型进行创作将成为主流。
比如AI for Science(科学智能),就是利用AI技术和方法,去学习、模拟、预测和优化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及规律,从而推动科学发现和创新。在生物学领域,DeepMind公司开发的“初始折叠2”(AlphaFold2)系统,可对蛋白质三维结构进行精准预测,解决了困扰生物学界50多年的难题;在天文领域,美国宇航局(NASA)利用AI对太空望远镜拍摄的数千张星系图片进行分析,发现了一些新型星系,并对宇宙演化提出了新的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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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认为,如果将大模型视为人类发明的工具,那么它在人的控制下生成软件程序、图像画面、文字作品,其中体现了人的想象力和思考过程,应该给予版权保护。许春明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他的担心:如果AI作品无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对生成式AI内容产业的激励就无从谈起。
在这一背景下,对于生成式AI的保护尺度,一些国家已有所放宽。比如,日本著作权法将“计算机在必要限度内使用作品”纳入“合理使用”范畴,欧盟也通过“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让文本与数据挖掘的版权可以作为“例外”获得保护。
人机协作的知识产权赋予谁?
如果AI创作的作品能够获得知识产权,那么版权归谁?对于这一点,专家们还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有人认为,AI作品的作者应该是AI使用者,因为没有使用者的提示词就没有作品;也有人认为,AI作品的作者应当是AI程序的编写者,从本质上看,AI作品只是完成了预先编写好的程序;第三种观点认为,AI作品的作者应该就是AI大模型。
“从技术角度看,版权归属应该看作品创作过程中人的贡献大小。如果人介入的程度高,知识产权归属于他个人,也合情合理。”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危辉的建议与多位专家秉持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异曲同工之处。在数字世界中判断人的贡献已不是一项难以量化的操作,使用者与AI的每一次交互都可以用时间戳等技术记录下来。 丛立先则表示,相关规则的制定应以促进AI产业发展作为出发点,同时充分考虑社会伦理需求,为产业与社会和谐发展预留空间。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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