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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发展的“新引擎”,改革是创新的“点火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简称《若干意见》),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为科研松绑、为创新赋能,上海一直在探索。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科改25条”),并先后出台配套政策10余件,为科创中心建设在体制机制上保驾护航。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带来了科学范式变革和创新模式再调整。相应的,上海也需要研究新现象,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在走访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中发现,仍有一些“细绳子”束缚手脚,一些裉节问题亟待疏通。制定并出台《若干意见》,就是要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进一步突破,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放手干、大胆闯,让广大创新主活力满满向前冲。
放权松绑:梳理执行中的裉节问题,设置负面清单
科技管理改革不能只做加法,要更善于做减法,要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
市科委主任骆大进表示,《若干意见》由过往的点上突破、以破为主,转变为更加注重系统推进、破立结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政策举措的统筹协调,着力提升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在实践中可操作可落地。
比如,高校院所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一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裉节问题。《若干意见》将其实行单列管理,在资产评估、入账、考核、处置等方面,开展符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的创新改革。
《若干意见》对承接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任务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也实行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作为上海较早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上海树图区块链研究院行政副院长王璟瑜坦言,研究院属于软件类科研单位,租用云服务器、劳务费比较多,如果按照原来的经费使用要求,有些经费项目会超支,有些又用不到。此次意见提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无疑让单位和科研人员有了更多经费使用自主权,可以将更多精力集中于技术攻关。
分类考核:根据创新主体不同特点“量体裁衣”
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如何有效激?《若干意见》强化“量体裁衣”,明确对不同创新主体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和评价制度。
《若干意见》首次将科研单位分为使命驱动型和市场驱动型两类,允许不同类型的科研单位建立健全差异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体现科技成果产出与应用、人才团队培养、科研平台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服务、科研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效。
对国有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若干意见》也提出实行分类评价。比如,针对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将推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创新使命责任书制度,明确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研发投入强度要求,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对研发投入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其实际研发投入与目标投入的差额部分,由国资部门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
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过去,国有企业的经营压力较大,现在集团公司下属的以研发业务为主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其绩效考核不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同时,对国有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实行长期激励机制,可实施更为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和股权分红激励。比如,对企业高技术人才实行工资倾斜,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方案的审批放权下放等已开始探索。
人才评价:明确“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
开展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改革试点任务。科技人才评价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若干意见》紧紧抓住“评得好不好”和“评价结果用的好不好”这两个关键,把人才评价的结果切实落实到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奖项评审等与科研人员发展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中。
比如,《若干意见》提出按照“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为不同类型的人才设立不同的评价指标。对应用研发类人才,把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发展贡献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于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类人才,把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今年已经是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邓海啸服务大科学装置上海光源的第19个年头,这支“追光团队”目前有42多人,如果以论文、项目和“帽子”为标准,他们在晋升上不占优势。“听说《若干意见》对青年科技人才将实施特殊晋升机制的提法,我们更有盼头了。”邓海啸说。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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