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科技创新要取得突破,不仅需要基础设施等“硬件”支撑,更需要制度等“软件”保障。党的二十大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上海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陆续出台“科创22条”“人才30条”“科改25条”等政策举措,为创新破解“顽瘴痼疾”。但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需要及时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大力度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广大创新主体感受比较深、“绳子”绑得比较紧、“裉节问题”比较集中的重点环节,围绕扩大高校院所科研活动自主权、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优化完善科研管理这五个方面,提出18条工作举措,提升政策供给和创新服务能级,进一步转职能、补短板,着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为此,《若干意见》在方式上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跨部门“共同凝练、共同设计、共同组织”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机制;在方法上着力推动全链条贯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把握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阶段的创新规律,把基础研究阶段、应用研究阶段和创新加速产业化阶段作为有机整体贯通起来,精准提供创新资源支持和配套服务,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加快推动形成科学家敢干、资本敢投、企业敢闯、政府敢支持的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方式。
比如,围绕“扩大高校院所科研活动自主权”,《若干意见》提出以“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方式,遴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总额、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围绕“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若干意见》提出破“五唯”,探索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特殊晋升机制;吸引全球顶尖人才来沪发展,优化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等程序,支持在企业工作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财政科研项目。
下一步,市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构建“1+X+N”的政策框架体系,即一个《若干意见》、若干个配套政策、一批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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