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饶毅实名举报学术造假”一事迅速冲上热搜榜,一时引发热议。从网上披露的举报内容看,被饶毅“点名”的国内学者一共有三位。
然而,就在学界与公众议论纷纷,基金委已开始核实此事之际,饶毅又通过媒体回应道“没有发过,有过草稿”。
一时间,众人不禁大跌眼镜:实名举报学术不端,对于被举报学者而言,是非常严重的质疑,怎又突然变成一封没有发出过的草稿?!
据了解,网上流传的这封“举报信”,是首都医科大学校长、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终身讲席教授教授饶毅发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李静海的。在这封信中,饶毅首先对基金委请首都医科大学调查自己涉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一事表示了不满。他在强调自己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外,还实名举报了两位知名学者。其中一位是近期因研发抗阿尔兹海默症新药GV-971而走入公众视线的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耿美玉。信中指出,GV-971“不可能不造假”。另一位学者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脑科学计划组组长裴钢教授。
在这则举报中,还有一位被饶毅“点名”的学者,则是武汉大学医学院教授李红良。
然而,就在这一“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学界与公众议论纷纷之时,饶毅又通过媒体给出回应,称自己“没有发过,有过草稿”,令整个事件出现惊人翻转。
自从2007年回国起,饶毅在公众面前,一直保持着敢于直言中国科学界弊端的形象。可以想见,被他实名举报的学者将面对多么巨大的压力,而且“实名举报信”还在网络上广为流传。那么,如果确如饶毅本人所言,此次的举报是一封没有发出的草稿,此举是否涉及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吴一鸣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在目前情况下,首先要判定的是举报是否真实。如果举报属实,则不存在名誉权侵权行为;若举报不实,才可能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犯。假如侵权成立,由于写信的人未发出信件,故其并未实施侵权行为,法律责任应由将信件流传出去的人承担。
那么,基金委会发起相应的学术不端的调查吗?这份草稿又是怎样流传出去的?截至记者发稿,这些问题还未有答案。一名资深科学期刊主编告诉记者,“如果没有人实名举报,学术委员会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学者”。而且,实名举报不能主观地、泛泛地指控某人造假,必须具体到哪一篇论文、哪些数据或图片存在造假行为。
这场风波还将如何发展,且观其变。
作者:许琦敏
编辑:许琦敏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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