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中国传统文化对蟋蟀身体与战斗力关系的认识》的文章发表在《自然辩证法通讯》,引起人们关注,尤其结语中延伸的“蟋蟀是一种负载中华文化的民族昆虫”的提法,成为争议焦点。
蟋蟀我们都非常熟悉,又名蛐蛐、促织,用《中华古今注》的说法,其“秋初生,得寒则鸣噪”。
蟋蟀的叫声,在乡村生活过的人,对《古诗十九首》描绘的“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诗意情形,想必都会有切身感触。王安石之“少年不知秋,喜闻西风生。老大多感伤,畏此蟋蟀鸣”,更把蟋蟀的叫声赋予了情感色彩。追溯起来,古人的确很早就已经熟悉蟋蟀了。《诗·豳风·七月》有“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唐风》中有一篇径直名曰《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云云。宋人张文潜非常推崇前面那首的笔法:“《诗》三百篇,虽云妇人女子、小夫贱隶所为,要之非深于文章者不能作。如‘七月在野’以下皆不道破,至‘十月入我床下’,方言是蟋蟀,非深于文章者能之乎?”
文章作者、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陈天嘉博士表示,“民族”是就人类而言,昆虫当然谈不上什么“民族”。“民族生物”是指特定民族社会及其文明与之发生特殊关系的生物。这涉及另一门新学科“民族生物学”,它研究当地人在特色文化和独特自然环境下,与当地独有动植物进行有趣互动,产生的独特文化现象。中国斗蟋、巴厘岛斗鸡、西班牙斗牛都值得研究。科学人类学家还从某个区域或民族文化的视角,研究自然知识生产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民族昆虫”的概念可以从这些意义上理解。
“在这篇文章中谈的是中国的蟋蟀品种,尤其是博戏蟋蟀。其实,只要结合语境和民族生物学,就不会误读我的原意。”陈天嘉说。
他还进一步指出,中华文化,我们会联想到传统儒释道等哲学和宗教思想层面的东西,比较高大上。但文化也存在于民间日常生活中,有器物层面的体现。宋代以来,中国历史上皇家贵族、文人墨客、市井百姓都曾一度喜爱斗蟋蟀,大书法家黄庭坚甚至赋予蟋蟀五德标准。中国人在斗蟋器具、比赛规则和产业等方面产生了诸多特有的文化现象。
至今,山东宁阳、宁津、台湾新化镇等地还有成熟的斗蟋文化产业。
“斗蟋蟀”,即蟋蟀相斗,是一项古老的民间搏戏活动,相传始于唐朝。《清稗类钞》云:“斗蟋蟀之戏,七月有之。始于唐天宝时,长安富人镂象牙为笼而蓄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喙。”成于五代的《开元天宝遗事》早有“金笼蟋蟀”条,云“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亦皆效之”。
陈天嘉说,团队多年来一直坚持研究中国传统科学文化资源,从当代科学的视角整理传统自然知识。我们研究过单质砷、秋石、人部药、尿疗、食用胚胎等,研究人们制造、加工、使用它们的科学原理和历史依据。除了史料研究之外,也做模拟实验,使用当代检测手段。
研究对象是旧的,但力图有新的视角和手段。
“研究贵在求知,我们基本没有受到国家研究基金专门资助。这样的研究,读者少,引用率不会高,不会给刊物提高影响因子,审稿人也不好找。现在有学科外的读者注意到,也算是幸事吧。”他说。
文章发表后,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有人就认为,斗蟋蟀有赌博色彩,而且产生了“蟋蟀宰相”“蟋蟀皇帝”“蟋蟀相公”等皆非美谈,而极尽贬损的绰号,位高权重者置国家大事于不顾而沉迷其中,蟋蟀作为无辜者,其所承载的负面形象的比重便不免加大起来。
更有网友指出,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说法,蟋蟀是我国的一种“重要农业害虫,它们破坏各种作物的根、茎、叶、果实和种子,对幼苗的损害特别严重”。这些都要漠视的话,负载中华文化难免成为侈谈,所谓民族昆虫就更要“打脸”了。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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