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各方过错大小酌定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沈春珍受伤首次急诊记录显示,其体格检查全身无外伤,与其家属所称被树木砸到受伤不符,而与病史记载沈春珍受到惊吓后神志不清伴右侧肢体无力相符,故法院确认沈春珍在树枝砸破房顶时,受惊而突发脑干出血,因此该事件系沈春珍受到伤害的诱因。
目前证据显示,沈春珍受到伤害的诱因中包括三个因素,其一,其租住房屋天井内的大树在大风和暴雨作用下倾斜,上部树枝压在其居住的房屋上并砸破屋顶,沈春珍因此受惊吓而发病;其二,二房东在承租该房屋期间,擅自在天井外的公共走道上搭建违法房屋出租牟利,而其所搭建的出租房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其三,而房东所搭建的房屋虽在公共走道上,但大房东作为房屋的管理人,在数年时间内未尽到管理职责,未能发现并制止二房东利用房屋的便利搭建违法建筑出租牟利的行为。而除此之外,沈春珍夫妇在明知所居住房屋的情况下仍予以承租并居住在内,其本身也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各方的过错大小,依法判决由两被告一次性赔偿沈春珍家属损失,酌定二房东赔偿8万元、大房东赔偿5万元。(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