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专业办公室对外通报汽车销售价外收费消费体察情况。
体察人员在暗访时发现,本市70家汽车4S店普遍存在收费名目繁多、价格不透明、服务名不副实、“打闷包”等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捆绑收费
2016年4月至5月,上海市消保委统一抽调各区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选择25个上海市场主流的汽车品牌,对4S店开展抽样消费体察,模拟消费者到店购车洽谈价格环节,比较厂方指导价与实际销售价格的差异及销售环节中的各类收费情况,涉及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区间、收费服务内容、是否强制收费等4个方面。
体察人员通过暗访70家汽车4S店发现,做到明示价格的有10家,仅占此次调查的14.28%,85.72%的经销商提供的厂方指导价及实际售价间存在较大水分,导致消费者无法客观比较价格。仅有11家4S店不收取除保险费、购置税外的其他各类费用,其余59家4S 店均存在不同程度地加收费用的情况,加收费用从1000元-1.8万元不等。
此次体察发现,绝大多数4S店在销售过程中,价格不透明,只有到签合同的时候,消费者才能搞清楚大概要花多少钱。价格不透明让消费者难以进行客观比较,知情权受到了严重侵害。体察还发现,高端品牌成为变相强制消费和捆绑销售的重灾区。经销商收取附加服务的装潢费,而一旦消费者选择不装潢,就不能享受车价大幅优惠,导致消费者为了享受车价优惠变相被收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