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特殊性,萍某拥有海量高端客户信息,经她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达上万条,获利万元。熊某以推销业务为目的,从萍某处以每条2分、3分钱的价格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二人批准逮捕。
2016年9月27日,闵行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一名男子在网上非法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当日,侦查员在闵行抓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熊某。次日,抓获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萍某。据检察院透露,熊某年收入25万元左右,萍某年收入15万元左右。
每条信息2分或3分钱
澎湃新闻记者从闵行检察院获悉,熊某任职于一家境外房产公司,年近33岁的他是公司的中坚骨干,受上司器重,业绩突出。
2014年,他在一名为“投资移民”的QQ群里认识了来自上海的萍某。萍某经常在群里发布提供高净值客户信息的广告。熊某因航空公司老板伟某需要,主动打电话约萍某见面,谈妥以每条2分或3分钱的价格购买公民信息,信息包含公民身份、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随后,伟某通过银行转账2000元至萍某账户,上万条公民信息便通过邮箱发送到他手机里,主要用于推销公司的移民业务。
2015年11月,熊某跳槽至一家推销境外房产的公司,他故技重施又替老板从萍某处购买了1200元的客户信息资料,该笔钱以工资形式补发给他。
已出售公民信息几十万条
据萍某交代,自2011年起她因从事的是移民、留学中介的工作,从公司里获得了大量高净值客户信息。其中包括客户的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国籍、区域、电子邮箱、银行账号、车辆4S店等。她将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偷偷拷贝至自己的个人邮箱内,再联系买家售出。
她供述,此前已数次出售过公民个人信息,约有几十万条。买家有投资公司的经理人、负责国外项目的主管、移民公司的业务员等。
熊某以推广产品推销业务为目的,非法获取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萍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谋利、数量较大,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之规定,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健、祝婉丽批准逮捕。
经审查,熊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无前科劣迹。平时工作表现良好,有嘉奖表现。又系家中唯一经济来源,有两岁幼女与老人需要照顾。闵行公安分局采纳了闵行检察院建议,将熊某由逮捕转为取保候审。而萍某推翻之前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对其批准逮捕。
(本文人物、公司、地址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