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钱蓓)昨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上海仁德基金会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颁发的“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成为《慈善法》实施以来上海首批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机构。
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定职责。法律明确,新设立的慈善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已设立的社会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方可组织开展公开募捐。
截至11月22日,上海共登记社会组织14093家,包括基金会325家、社会团体403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738家,其中有众多从事公益慈善事务的机构。
市民政局和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表示,慈善活动和募捐行为必须纳入《慈善法》规范。尚未申请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和公益性社团等社会组织,应对照民政部发布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申请,争取早日成为慈善组织。
根据国家民政部出台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书面承诺、决策机构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书面材料。
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和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借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需要提交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财务审计报告、决策机构会议纪要等材料。
市民政局介绍,下一步,国家和上海将会出台有关慈善组织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上海民政部门将不断深化慈善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创新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模式,提高慈善组织管理服务水平。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推进慈善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造上海这座公益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