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类违法记录者禁入
移动出行让分享经济的概念深入人心,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多种网络约车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同时,移动出行平台驾驶员规范管理问题也备受关注。在深入调查研究前科公民限制就业情况、参考国内外运输业背景审查机制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携手滴滴对网约车驾驶人员背景审查体系进行明确,制定了网约车驾驶员禁入标准。
据介绍,禁入主要针对有重大、暴力、潜在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的人员,除负案在逃人员外,有绑架、抢劫、盗窃、吸毒、强奸、猥亵、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杀人、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记录,以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同属此列。
此前,深圳市交通委就建议网约车平台限制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员(主要是有暴力犯罪、强奸等犯罪前科)、对网约车安全存在较大威胁的人员、公安机关正在缉捕的负案在逃人员、毒驾人员及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以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其他有前科者不在此列
今年3月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多部门约谈滴滴、优步等5家网约车平台。该委员会指出,经初查,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及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3086名,并要求各平台在4月10日前完成对这批驾驶员的清退。该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一场关于有前科是否能开网约车的探讨在社会及行业间展开。有多位律师认为,清退有前科者不合法,且涉嫌歧视刑满释放者劳动的权利,而部分市民尤其是女性市民,则对清退有犯罪前科的司机表示支持。
在外界看来,此次分享经济委员会联合滴滴公布的这一犯罪记录筛查体系剔除了对乘客人身及财产安全有潜在威胁的人员,还保证了除此三类犯罪记录以外的其他有前科公民的就业权,对于我国建立完善的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职业准入挂钩制度有一定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