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专车平台必须“落地”
事实上,在此前这一政策曾经被部分媒体解读箭头直指外资租车平台,即优步(Uber)的外资身份将成为其在我国开展业务的重要阻碍。
根据此前信息,尽管优步已在国内成立实体御驾(上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而且考虑把服务器迁入国内,但实际控制人仍是Uber美国旗下的Uber中国,目前各方面还不具备申请平台资质的条件。
但实际上,如果优步能够在华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并合规申报,并遵守《办法》中对于信息安全等规定,是可以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此前,优步公司中国市场的企业传播负责人黄雪告诉记者,目前优步为中国业务特别设立的单独经营实体和单独的企业总部都已经开始运作;而服务于中国市场的数据库、服务器和IP位置都设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政府的规定和要求。
私家车仍未在开放之列
孙建平表示,职能部门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非法客运车辆尽管披着专车的外衣,但它是黑车,是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违法经营。到租赁公司租车运营或者出租车驾驶员、租赁车公司驾驶员开专车,就符合规定,不属于黑车。
在方案讨论过程中,上海市交管部门倾向认可“四方协议”模式。即允许由租赁公司旗下车辆运营的专车,在补齐保险、驾驶员培训及验证营运平台资质后,加以合法化;但是由私家车投入运营的专车,仍未在开放之列。
孙建平表示,专车应该是顶灯出租车的补充,解决高峰时期顶灯出租车投放量不够的问题。上海希望专车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和谐共处的新格局。
据了解,在目前尚未向社会公布的全国性《办法》内,应不会对全国互联网专车的总量进行明确规定;但会将互联网专车投放数量的核准、调控权限交给地方,由地方政府对当地互联网专车的数量进行控制。否则,处理各地传统出租车业者和现有出租车司机的反弹,恐将会成为各地政府的难题。
据《第一财经日报》、《新闻晨报》
“转正”之后就要缴税 专车司机还有高收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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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平表示,专车有经营收入了,应该依法纳税。
“具体发票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车辆租赁公司和专车平台三方协议各自承担多少。但由于目前大多数公司报销流程上并不出任何专车发票,现在愿意开专车发票的乘客比例很小,目前看应该是很小的一部分车费开了发票。”一位行业人士解释道。
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冯瑞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办法》还未出台,但是专车纳税应该参考运营车辆处理。
自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政策显示,对年收入5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出租车公司,按一般纳税人办法计税,税率为1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出租车公司,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而在冯瑞林看来,尽管目前专车平台对专车司机收取20%多的佣金,但如果参照现行出租车的纳税税点,对于专车平台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果参照运营车辆,专车司机每年还需要买乘用人责任险,上岗之前还得进行统一培训取得上岗证。“运营车辆投保费用比较高,出租车每年这一块支出就差不多得1万元。”有出租车司机这样解释道。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旭认为,纳税的确会让经济型专车产品的盈利能力下降,但专车并非仅有收取车费一种盈利模式。在未来专车服务商将会挖掘更多的专车盈利模式,并拓展经济型专车的盈利能力。
专车市场总规模 将达到4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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