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凌女士起诉称其发现前夫李先生在北京拥有价值不菲的别墅和公寓,她认为这些房产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而此前,他们离婚时已经分割了上海的11套房产。近日,记者获悉,该案移送至北京顺义法院审理。
凌女士与李先生系上海人,二人于1999年登记结婚,2012年起诉离婚,2013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凌女士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李先生隐匿的房产,因诉争房产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
原告凌女士诉称:原、被告双方于1999年1月22日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原告于2012年9月18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名下房地产。2013年4月18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离婚,并分割了夫妻名下11套房产。2013年7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在离婚诉讼一审期间,原告要求一并分割被告在北京市另外购置的别墅和公寓,因被告予以否认,而原告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所以离婚诉讼未能处置,现原告收集到被告隐匿的诉争房地产相关证据,为此特具文起诉,原告请求判令依法分割原告与被告共有的北京市顺义区全部房地产权,评估价值6117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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