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连弟)2014年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1007万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了104%。记者昨天从市建设管理委获悉,今年拆违任务量不低于去年,且难度更大,市建设管理委等十部门近日已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各区县政府要督促区县拆违实施部门依法及时启动执法程序。
2014年,市建设管理委等九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市建设管理委等十部门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要突出拆除重点区域违法建筑;对于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可以集中启动执法程序;强化拆违实施部门与消防、公安、经信、房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
据介绍,违法建筑当事人如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将可能承担九类法律后果,具体包括:纳入征信系统、各类评优中一票否决、限制房产交易、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不予办理食品相关许可、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承担强拆费用、停水停电停气;如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违法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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