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预订了今年5月举办的婚宴,到了今年2月,酒店方却突然反悔,要求加收6%服务费;在婚礼当天,婚礼会馆临时要求收取5000元押金;酒店无法按期为消费者承办婚宴,却要三个月才能退还其所付金额……火红的婚宴市场背后,乱象频发。
记者走访调查后发现,在酒店婚宴消费市场上,合同不规范、加收入场费、另收服务费、指定婚庆公司等现象,导致婚礼出现不少纠纷。原本欢喜的婚宴,成了“甜蜜的烦恼”。
案例
NO.1
去年签订合同今年加收6%服务费
消费者叶女士在2014年初就预订了位于松江区文城路上的上海新晖大酒店,为在今年5月举办婚宴。当时酒店方承诺没有酒水服务费。在订完菜品后,酒店经理亦承认没有相关服务费用,但除白酒可自带外必须使用酒店的酒水。但今年2月,酒店方却突然反悔,要求加收6%服务费。
“临时加服务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且酒店也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叶小姐随后向市消保委进行投诉主张,酒店方最终协调解决。“酒店方面称其从2014年5月起统一加收服务费,向我们提出由于预定较早因此折后要求再收取6%的服务费。”叶小姐表示,对这样临时加收服务费的做法不予认同。“后在调解时,将原始预定单据发票拿出,证明当时确实约定不收取服务费。酒店方面最终按原约定没有再提额外收费要求。”
点评:“《消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明确约定不收费的内容,中途变更突然要求收费,就属于违约,是不合理的乱收费现象。”市消保委法研部主任汪鸫指出,在上述案例中,新晖大酒店中途临时加收服务费的做法,显然不合理。所幸,经过调解,酒店方最终没有收取这一临时加收的费用。NO.2
婚礼当天强收5000元押金漏上一道大菜
“预定好的明虾宴,结果整个婚礼21桌竟然根本没上明虾这道菜!”消费者徐先生的婚宴办得有些心塞。记者了解到,徐先生在位于天山路的拉薇达婚礼会馆预定了价格5488元一桌的婚宴,却遭遇漏上一整道大菜、提前收取全款、婚礼当天强收押金等尴尬。
“5488元的套餐包括精品八小碟和十道热菜。明虾已经是这个套餐的主打硬菜了。”徐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套餐好的菜品不多,他加价将菜单上的红烧肉换成了蹄膀,另每桌加价400元添置了一份波士顿龙虾。婚礼前,徐先生莫名收到拉薇达婚礼会馆的临时短信通知,称将其“一虾两烧”的明虾去掉半份。“它的不少热菜都是一种菜品两种烧法,一桌明虾两种烧法就是有20只,开始以为去掉半份就是少上10只,没想到这道菜根本没有出现在婚宴上!”
徐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转至长宁区消保委进行调解。拉薇达方面承认漏上菜品,但仅同意以每只虾8元计算进行退赔。“普通的饭店,一客明虾售价就要38元,贵一些的星级酒店大明虾的价格能达到180元一客。到了婚宴上,怎么只值8元一客?”目前,双方就赔偿事宜仍未达成协议。
徐先生告诉记者,除了21桌都少上一道大菜外,在婚礼当天,婚礼会馆临时要求收取5000元押金,理由是担心消费者在婚礼当天损坏物品。“可以收取押金,但为何不提前告知,而选择在婚礼当天临时要求?感觉人在砧板上,不得不被斩。”点评:“在婚宴举办过程中,酒店临时加收服务费、突然收取押金等现象,显示出强势的霸气。”汪鸫指出,如拉薇达婚礼会馆在婚宴服务中,临时通知变更、菜品服务短斤缺两,着实欠妥。“餐饮企业、酒店、婚礼会馆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假使碰到问题,应当以一种协商的态度和消费者进行面谈修改,条款明确细化服务。而不能在婚礼前2、3天单方面以短信通知。”
汪鸫指出,针对这些临时出现的乱收费、短斤缺两,餐饮、酒店、婚礼会馆等婚宴承办方应当根据《消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在筹备、举办婚宴过程中,结婚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消费者应及时向消保委投诉,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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