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栋 通讯员 敖颖婕)把互联网思维“接入”司法公开工作,将群众的“用户体验”作为衡量和推动公开的标准与导向,昨天,上海一中院发布了2015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这是继2010年和2013年之后的“3.0版本”。此次公开的规则特别针对群众需求相对集中的期待诉权行使更顺畅等“痛点”,给出对应解决方案,并在司法公开继续贯穿整个诉讼流程的同时,尝试运用更契合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方式的微信、微视频,向群众提供更多即时、实用的法治资讯、案件解读等多元化司法服务。
相比前版《一百则》,新版规定更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其中,就立案及审判流程公开环节明确“落实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改革要求”,并随之出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则(试行)》,配合登记出具“收”字号案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而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将案件审理的审判组织、节点信息、案件进展状态实时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信息推送的审判流程节点公开,更大程度上实现了诉讼流程的“全透明”。
此外,上海一中院的司法公开新举措颇多“搭载”移动互联网来实现。其中,开通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在提供便捷诉讼服务的同时,更加快速地分享司法资讯,开设“法眼观象”微视频栏目,通过法官短平快说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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