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4年上海市委“一号课题”重要成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
街道、乡镇和居村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阵地。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以街道、乡镇和居村为重点的基层建设,是关系上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重要工作。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落实中央社会治理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实现社会治理新目标的必然选择。本报约请“一号课题”调研组、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及有关学者对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亮点】街道体制大改革 社区工作有前途
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街道经费支出由区政府全额保障。
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强化对街道考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结果的应用。实行市、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的准入制度。
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同时可根据街道实际需要,增设2个工作机构。
继续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治中心。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按照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建立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体系。
【解读】市委“一号课题”第二调研组组长龚德庆:街道工作重心“向下” 心思用到服务管理上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可是这根针缺乏必要资源,开展工作很难。”市委“一号课题”第二调研组组长龚德庆曾担任过街道主任、党工委书记和区委书记等职务,对于基层长久以来的烦恼深有感触,“社区是个筐,上面来的任务做不完就漏到居委会,居委会就成了缸,再做不完,只能任凭矛盾溢出。”
龚德庆的调研,也是听着这样的故事而展开的:
“条块关系不顺,资源在条,责任在块;街道定位也始终不精准——既不是一级政府,又承担着一级政府的责任。很多工作超越了其地位和责任。”
“街道部门设置跟不上社会发展。尽管有十多个科室,但都是对应区里委办局,真正面向基层的很少。”
“党的工作,目前机构设置是内循环模式——综合党委主要管两新组织,居民区党委管居民区党建,这两个层面有交叉重叠,边界不清晰。”
“街道的社会治理工作和招商工作产生了矛盾。招商挤占了街道很多服务和管理的精力。有考核指标驱动、利益驱动,加上‘早退出早吃亏’的思想,使得很多街道不甘心主动放弃招商工作。其实街道招商,很多情况下注重数量,不考量品质,甚至还有违规的做法。”
这些基层普遍反映的问题,在《意见》中都得到了回应。龚德庆说,《意见》的目标是推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人力财力物力下放,让一线有钱有人有权能办事”。从这一目标出发,分解《意见》中的内容,龚德庆给记者“圈”出了重点:
首先,按照职能变化重新梳理街道机构设置,把工作重心从过去的“对上”变为“向下”。
第二,强调做强“中心”,即在原有三中心外又增加三个中心。其中,通过网格中心建设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强调了相关派出机构的“区属街用”,在通过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同志的“摇头权”,对职能部门形成制约。
第三,人权事权财权,《意见》明确剥离街道招商引资功能,让街道真正沉下心,把心思用到服务、管理上来,街道的经费支出由区政府全额保障。
最关键的是人。《意见》把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有条件地纳入事业编制,还有专门条款涉及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希望通过“晋级有希望,晋升有通道”,让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居民区一线队伍中。社区工作者包括:就业年龄段的居委会全日制工作人员,街道、乡镇聘用人员,街道、乡镇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区县党委、政府批准纳入的人员。
文汇报记者 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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