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数百万大学毕业生步入社会。作为毕业季的延续,他们或工作单位未敲定,或只在北京实习几个月,旅馆住宿太贵,于是,为毕业生提供短租服务的“求职公寓”在北京悄然兴起。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探访多处“求职公寓”发现,这些藏身居民楼内的公寓其实为变相群租房,多提供上下铺的一个床位,可日租或月租,日租金从20元到60元不等。“求职公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其短租业务是否合法?该如何为求职期的毕业生解决租房难题?
调查
“求职公寓”隐身民居
一套房摆满20张上下铺
在各租房网站,可找到大量“求职公寓”信息,其中一处最低价出租男生床位的四室一厅“求职公寓”,床位400元/月。该公寓位于海淀区五道口东升园公寓11号楼,图片显示公寓内温馨、整洁,并特别指出是禁烟宿舍、室友关系和睦。昨天上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经纪人“乔老师”,前往公寓看房。
“这全部住满可以住40人,现在还剩一上一下两个床位。”进入该公寓,门口便横着一张床,光着膀子的“乔老师”正与一名租客坐在床上玩牌。客厅内灯光昏暗,除了一条过道,摆着近十张上下铺铁床,四个卧室内及厨房也均摆满了上下铺。几个男生光膀子坐在凉席上玩电脑,电脑屏幕比灯光还亮,插线板、电源线杂乱地挂在床架上。两个卫生间里,湿漉漉的地面摆着几盆待洗的衣服。
“乔老师”介绍,公寓内大部分男生已找到工作,剩下的大多为新来的求职者。这套公寓位于11号楼9层,网站租房广告显示,除了这间公寓,“乔老师”还管着10层、12层及其他楼栋、周边小区的多套合租公寓。综合众多短租广告发现,大部分“求职公寓”位于普通民居内。在传媒大学地铁站旁的珠江绿洲小区,则有众多应届毕业生租住在地下室内。每间房面积仅几平米,但相较于狭窄,潮湿是租客们最烦恼的问题。
租房无合同 仅一张手写收据
在崇文门新景家园,一位房东带北青报记者来到一处“求职公寓”。公寓为一套60平米左右的一室一厅,共放置5套上下铺床,仅客厅就有6个床位。“这个位子你不住可能下午就没了。”房东指着客厅中的一处上铺催促道。“租这个床位要签合同吗?”面对疑问,房东显得十分轻松,“不用,交了钱给你个收据。”房东指的是一张手写凭据,内容不涉及任何人身及个人财产安全等双方责任、权益。
“不签合同,丢了东西谁负责?”对于此问题,房东不屑一顾。“这儿本来就人来人往,流动性大,贵重物品要自己看好,丢了没人能说得清。”房东指着墙角一排铁皮储物柜说,住户每人领一把钥匙,将贵重物品放置其中,房东手中则掌握着所有柜子的备用钥匙。尽管仅为一室一厅,为方便住户用电扇、电脑,房间内放置了至少十多个插线板,每个插线板密密麻麻插着房客的电脑、手机、移动电源等各类设备。
双井百环家园一处“求职公寓”内,由于厨房也被床位所占,不能做饭,一些租客在自己的床边偷偷准备了电磁炉、电热水壶、酒精灯等物品。“趁房东不在可以煮个泡面,这也是生活必需,没办法。”一位住客无奈地说。“这小区一多半的房子都成了求职公寓。”百环家园楼下,住户李女士介绍,工作日早上,总能看到大量年轻人从单元楼内“鱼贯而出”,十分热闹。而半夜能清楚地听到楼上楼下的喧哗声。“吵还是其次,小区治安实在没有保证。”
“经纪人”薄利多租获取暴利
一个床位每天租金数十元,房东能从中获利多少?从网络上包括58同城租房、蚂蚁短租网、小猪短租网等众多租房平台,北青报记者留意到,“求职公寓”的月租金多为数百元,日租金则仅数十元,其中日租金30元的床位最为普遍。据房客介绍,这些“求职公寓”的所谓“房东”其实多为“二房东”,几千元租下整套房后,买上十余张上下铺床摆进房内,再将床位逐个租给租户。
五道口东升园男生公寓经纪人“乔老师”介绍,每个床位月租金400元,加水电费50元,上网免费,每人合计450元,床位日租则固定30元每天,其他费用均免。按40个床位计算,暑期旺季,“乔老师”每月从这一套公寓收到的租金可接近2万元。按该地段租房价格,这一套公寓“乔老师”每月获利过万。珠江绿洲小区的地下室,单间月租金约600元,但日租价格为40元/天,且不单独提供空调、风扇等服务。
官方
群租房只能见一处查一处
既非旅馆,也非常规的群租房,“求职公寓”是否合规?“没有宾馆经营执照,这些日租房肯定是非法的。”对于日租房问题,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日租房没有旅馆经营执照,只能将其当作群租房问题反映给各辖区居委会来处理。北青报记者向110中心咨询“求职公寓”问题,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公安系统正在对小区群租房进行综合治理,但工作存在难度。
去年7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首次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不能挨家挨户敲门去查,只能有人投诉或者得到线索才能出动检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群租房覆盖面大、流动性强,对“二房东”也缺乏配套惩处措施,因此治理仍停留在见一处取缔一处的阶段。
学生看法
求职无处落脚
毕业生能否晚些离校
小安(化名)是济南某高校会计专业大三学生,6月底和同学一起来京,在国贸一家银行柜台实习。“别的都能适应,租房子实在太痛苦了。”小安介绍,来京之前她便开始在网上找房,但正规中介的房子普遍价格太高,价格偏低则离单位太远,无奈之下,她暂时寄宿在表姐家。
看房过程中,珠江绿洲小区租客、中国传媒大学应届毕业生小高介绍,7月初,为方便找工作,他住进一间求职公寓。“毕业离校的时候我还没找到工作,住这儿一个月600元,能省点钱。”他介绍,身边还有一些找到工作但没有租到合适房子的同学,无处落脚只能寄居在亲戚家,或挤在学弟学妹宿舍,要不就找价格低廉的日租房。
“这段时间毕业生多,房价都涨了,到8月底之后就能降一点儿,先在日租房过渡一下,等过了暑假高峰期再找长期的房子。”北京邮电大学应届毕业生刘同学说。“能不能由政府牵头,给求职的大学生建标准的求职公寓?”部分受访学生提出,日租房虽然廉价毕竟不太安全,因此希望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求职公寓”,或为应届大学生租房提供部分补贴。现在高校毕业生的离校时间大都在6月底、7月初,对于工作还没签约、还没找到新住所的学生来说,这段“青黄不接”的时间该如何度过?采访中,也有学生建议,学校能否人性化一些,让毕业生晚些离校,“能不能等到8月中旬以后,工作定了、房子租好了再搬出去。”
律师
“房东”须为房客安全担保
长期研究合同纠纷的律师于德华介绍,经营旅馆有非常严格的准入机制,包括工商、消防、卫生等多部门的行政许可。这些日租房基本没有宾馆执照,但其实性质类似旅馆的经营模式。他表示,不论签不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租户只要住进房间,就与房东或经纪人形成可以取证的合同关系,对租客的人身、财产有安全担保义务。
租户如权益被损害,或遭遇刑事案件,该向谁追责?于德华介绍,租客在“求职公寓”内遭遇人身、财产损害,除房东或经纪人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受害人还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不正规租房也是民不举、官不究的现状,但出了问题,管理部门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