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成我国人体器官来源主渠道,截至3月28日,我国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8年,全国已有422052人登记逝后捐献器官,实现器官捐献16523例,捐献器官46505,挽救了4万多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负责人3月31日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上称,我国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器官捐献“中国模式”,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赞誉。
今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主办,活动主题为“新生·心声”,来自全国各地的受捐患者分享了自己的故事、缅怀捐献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原卫生部2010年3月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倡导公民在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能用的器官,让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得到社会大力支持和公众的积极响应,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已成为我国人体器官来源的主要渠道。
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级红十字会成立了专门的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培训合格协调员2392人,建立了4000余人的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伍,27个省(区、市)建立缅怀纪念场所104个,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正在稳步推进和发展。
武汉九峰山森林公园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墙上刻着1625个普通人的名字;他们共挽救和改善了4525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然而在2010年,中国开展器官捐献试点的第一年,湖北仅有两例捐献。
湖北省红十字会介绍,随着宣传的深入,爱心接力的故事越来越多。2011年,湖北人体器官捐献为8例、2012年26例、2013达到97例,截至今年3月,仅武汉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就达到1.2万人,成功捐献总数居全国第二位。
湖北省还设立“湖北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筹集财政和社会资金1776万元,救助228户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人体器官捐献还需要公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更多的支持政策,逐步构建我国“阳光、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让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能挽救更多的生命。
文:本报驻鄂记者 钱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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