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的临近,一年一度的刀鱼季又来了,沿江渔民手持渔政部门颁发的特许捕捞证,出江捕刀。这些年,“今年是长江刀鱼最后一捕”的声音从未间断,但是记者今天从渔政部门获悉,刀鱼仍未被列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禁刀”仍无确切时间表。
▲江苏靖江渔民展示刚出水的长江刀鱼
春潮迷雾出刀鱼。刀鱼又称刀鲚、毛鲚,体形狭长侧薄,颇似尖刀,银白色,肉质细嫩,与河豚、鲥鱼并称为“长江三鲜”。与海刀、湖刀、陈刀相比,只有清明前夕的江刀,才对得起它“黄金鱼”的身价。随着人们的过度捕捞和长江生态环境的恶化,刀鱼的数量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经历了几何级数的骤降,“一网百斤”成为历史,“十网九空”渐成常态。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水生野生动物部分由农业部渔业局负责管理。201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水生野生动物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刀鱼被列入其中,拟被列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此之后的2016年、2017年,“今年最后一捕”“食客最后的狂欢”“捕捞食用野生‘江刀’当心违法”等声音不断传出。
按理说,由于长江刀鱼主产区运用刀鱼特许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管理,如果刀鱼被正式列入《名录》,许可证就不能发放。仍在发放许可证,是不是意味着刀鱼仍未被列入《名录》呢?
对此。记者致电农业部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得到的回复是“目前刀鱼确实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随后,记者联系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资环处娄巍立副处长,他也向记者确认:“目前,长江刀鱼捕捞和过去几年一样,为专项捕捞,刀鱼仍未被列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文:本报记者 赵征南
图、表:本报资料
编辑制作: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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