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顾一琼 李静
街道居民区网格化工作站当日接单解决率可达98%;“1+6+2”居家养老体系使街道老年人受惠约71万人次;78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同心家园共建理事会已落实1000多个社会公益项目;近三年有14个社会组织承接了70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覆盖社区80%以上人群;年均开展30余个社会工作项目,通过社工和义工带动社区1300余名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这是上海市静安寺街道在社区治理方面结出的成果。
昨天举行的“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研讨会上,各省市代表和专家学者交流了基层治理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如何让基层职能归位、责任到位、多元补位,成为大家共识。
系统制度创新 确保职能归位
社会治理的关键是体制创新,系统的制度创新和适度赋权是激发基层活力的重要保障。
截至今年三季度,江苏省66%的乡镇(街道)已推行源自太仓的“政社互动”模式,逐步培育起平等协商、互动参与的治理模式。正是在这一实践的过程中,江苏省出台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前者是自治组织的履职清单,后者是行政权力的限制清单,法无授权全部取消。
成都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成都建立城乡社区公共财政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颁布《成都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每个社区每百户不低于3500元的居民自治专项经费,用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基础设施维护、环境治理等社区公共需求。
深圳市则借鉴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发展城市社区基金会的经验,探索发展本土化的社区基金会,初步走出了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目前,《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对基金会的发起设立、治理结构、定位、业务范围、管理运营、支持和保障政策等作出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此外,还推行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突破了公益基金会服务范围限制、创设基金原始资金门槛限制和社区冠名限制。
聚焦急难愁 让自治责任到位
将群众的冷暖安危、家长里短挂心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问题,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成了此次城乡社区治理的“导向仪”。
山东省根据不同社区的特点分类治理,在封闭型社区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治理模式,协调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在老旧城市小区,通过居民自治和民主协商的方式,实行物业单位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在高档城市社区,整合社区资源,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自治和各类服务活动。
和很多城市一样,成都城区以前也有很多老旧院落,随处可见破败的基础设施,环境脏乱差,无人看管打理,令居民和政府头疼。为解决这一顽疾,成都提出并实施“院落自治”方法——院落改不改、怎么改、改的效果如何都由居民说了算;资金上,市财政补贴和居民投入相结合,改善老旧院落物业环境。截至目前,成都市财政已投入14.3亿元,对每个改造院落补助30万至50万元,累计整治了2600个院落,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也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
拓展参与主体 实现多元补位
深耕自治沃土、深挖群众资源,很多省市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扩大参与主体范围,成功激活了社区治理的“造血功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目前,上海已编制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的准入,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几乎所有街道都已结束“单打独斗”的状态,整合各种资源,协同处理事务。同时,上海市、区县、街镇三级志愿者协会和各行业志愿服务队伍构成的枢纽型平台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基地、睦邻中心等实体化平台越建越多,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化平台也已建立。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友梅认为,“上海正形成一个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分化的公共服务外包市场,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政府正从直接供给转向建立引导和调控市场、社会力量供给的新模式。”
对于创新社会治理的进一步探索,参会代表们也都有了初步设想:未来将进一步探索公共服务外包体制机制的建设,比如优化公共资金投入模式,将各职能部门短期化、碎片化的购买转变为党委、政府总体引导统筹的购买战略;形成多元公共服务主体间的适度竞争新态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