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沉默让事态恶化
据上海市妇联和上海政法大学联合进行的一项课题显示,闵行区“向阳花”儿童性安全保护项目曾针对在沪就读的一至六年级小学生进行调查,数据显示,“曾被父母以外的人触摸过你的内衣裤覆盖的部位”的女童占调查人数的7.4%,男童占9.7%。虽然有96%的孩子从理论上知道保护自己,但在现实中46%的孩子在遭到不合理触摸时尽管心里会不舒服,但也不哭闹。有时,孩子甚至不知道这是对他/她们进行了性侵。只有31.9%的孩子会选择用大哭大闹、强烈反抗来保护自己,事后,有19.3%的孩子不会将被性侵之事告诉任何人。。而正是孩子们的沉默让未成年性侵问题逐步恶化。
2013年,上海法国学校浦东分部一名美籍教师猥亵6名7岁以下男、女学生案发,引起各界普遍关注。有受害儿童家长推测,这名教师的行为可能已存在数年,但因为孩子不懂得表达而始终未被揭发。一直到三名受害学生因出现怪异行为被父母送去看心理医生,才向医生吐露实情,并在医生鼓励下告诉父母。据悉,这名美籍教师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不过,因为受害人年龄段的特殊性,类似未被揭发的情况还有多少,这是一个未知数。
在本市某检察院办理的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平均年龄仅为10.96岁,懵懂的孩子往往羞于启齿,或无法表达,有些甚至还不知道自己遭受了性侵。而且,即使家长知情后,也可能会因为保护孩子隐私、碍于面子等各种原因,三缄其口,不报案或不配合调查。因此,参与研讨会的办案民警和检察官都表示,此类案件的发现、查处存在很大难度。
例如在一起外公猥亵外孙女案件,外孙女两次将情况告诉奶奶后,奶奶转告孩子父母,却被以孩子说谎和风俗习惯不同为由搪塞;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少女多次遭邻居强奸,事后邻居总会给她零食和财物作为补偿,家长始终没有发现异常,直到老师发现潘某反常地拿了很多钱购物,几经追问才获悉真相。而且,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容易受到引诱,同时缺乏辨识能力,无法认识到侵害行为及时求助,此类案件的发现往往存在滞后性,提取物证比较困难,给惩处犯罪分子带来不利。
这些特点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同时,还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技巧,避免二次伤害。因此,不少部门都提出了“一站式”取证机制。例如,奉贤区检察院近期与奉贤区公安分局合作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专用场所,场所内装潢模拟家居环境,配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避免在案件办理的进程中出现反复询问的情况给受害人带来伤害。
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则建议,完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被害人出庭作证制度,推行蔽作证制度。例如,在法庭上使用屏风、布帘等遮蔽措施,或通过技术手段对证人、被害人声音加以改变,或允许使用影像材料代替被害人出庭作证和接受质证,以及限制交叉询问的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