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融券业务的市场调节作用,近期将扩大融券交易和转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至1100只,同时加强融券业务风险控制,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近年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而融券业务发展缓慢。针对这种情况,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上交所、深交所联手推出《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力促融券业务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将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扩大融券券源;推出市场化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便利证券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开展融券业务,实现借贷双方自主商定费率、期限等事项;优化融券卖出交易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允许融券卖出ETF的申报价格可以低于最新成交价,融券卖出价款可以用于买入或申购交易所认可的高流动性证券;充分发挥融券业务的市场调节作用,近期将扩大融券交易和转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至1100只;加强融券业务风险控制,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同时,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还配套发布了《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支持公募基金依法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并对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文汇报记者 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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