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记者 刘栋)经统计汇总,2015年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7.96亿元,比2014年预算数下降14.6%。
市财政局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透露,上海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同时,及时印发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外宾接待经费和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制定市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
去年,上海实施预算评审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占市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比重达30%以上,并选择2个市级预算部门率先实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基本形成政府“四本预算”的全面公开体系,并将2013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决算表支出内容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积极推动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推进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本单位行政经费信息;全面实施集体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
报告提出,围绕建设节约型政府,上海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结合实施国家将要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健全节庆、赛事活动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促进实现公务支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