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被指控垄断,成为向“反垄断法”颁布十周年献上的祭品。这种指控很过瘾,却很任性。为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计、经济可持续发展计,需要警惕的,倒是“看人下菜碟”来挥舞“反垄断”大棒。
有媒体刊文,“超级网络平台亟待治理,警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据称,网络平台权力滥用、平台责任泛化正在愈演愈烈。其列出的事例不外乎阿里京东“二选一”争论、菜鸟顺丰数据接口关闭、华为微信用户数据争持、苹果微信打赏风波等事件。
网络平台具有海量数据的汇聚能力,逐渐成为全球民众在网络空间不可或缺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兼具公共品和商业性双重属性。监管部门需要制定规范,避免巨头打架、小民遭殃。不过,上述争端其实是再常见不过的商业摩擦。如果说有点新意,无非是主题多为争夺数据。“平台责任泛化”或有之,但跟反垄断扯不上多大关系。
何为垄断?在经济学中,垄断即独占,指市场上只有一个买者或卖者。理论上,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世人所说的垄断,近乎经济学上的寡头垄断。在现代反垄断法中,市场份额本身已不是问题,要点是看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国反垄断法判定垄断成立的法律要点是:(1)所涉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是否有过错;(3)这种过错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点环环相扣。指控者需要逻辑严密,拿出事实依据。轻飘飘的“涉嫌”“可能”是不负责任的。用“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来耸动视听可以,但经不起推敲。
以菜鸟顺丰争端为例,一方是中国市值最大的快递物流企业,一方是最大的物流及供应链平台。如果非要说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那究竟是谁在滥用呢?从行为上来看,倒是顺丰更为主动激烈。腾讯和华为、京东天天之争的双方也都是行业巨头。正如马云在与顺丰掌舵人王卫沟通后所说,“企业之间小摩擦很正常,阿里跟顺丰合作得很好。”双方均坚称自己是为了消费者或客户的利益,这很好。中国国家邮政局也随即发声,事态迅速平息,表明这些行业巨头接受着有效的监管。
特朗普在竞选期间曾猛烈攻击亚马逊让美国人失去了工作,但是,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评论亚马逊收购全食食品时说,“我完全不觉得亚马逊做过的事情需要一丁点反垄断方面的考虑,美国精神就是要公平竞争,如果你能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比其他公司做的更好,那你当然就会成为强大的公司。”这段话引人深思。
中国网络平台,的市场地位完全是自己搏杀出来的,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腾讯不断更新微信版本,因为其替代品是随时存在的。信息技术的特性决定了这些巨头极可能“兴也勃焉,亡也忽焉”。纵然它们想像真正的垄断者那样任意调节价格与产量,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中国需要反垄断吗?需要,但应当针对行政垄断,而这恰恰是当今的法外之地。对反垄断有兴趣的媒体不妨对此多投一份注意。
目前,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以网络平台为根基来求得生存发展,成为中国经济中最生机盎然的一部分。网络平台和这些企业已成为中国最大、最紧密的创新群落,中国经济的希望寄托在它们身上。看客攻击互联网平台,确实既能吸引眼球,又非常安全,可谓名利双收,但可惜与事实不符,也对中国经济不利,不妨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