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几十年的办案生涯中,“王林生案”是一起典型的大案要案,也是当年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别重大案件。通过对此案的侦破和经验教训的总结,全国上下各级公安系统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了同严重暴力犯罪斗争的意识,从行动上把预防和侦破此类犯罪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从而切实提高了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战斗力,在今后与暴力犯罪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春节前夕,铁路警察携枪神秘失踪
1984年1月27日,公安部刑侦局接铁道部驻成都第二工程局公安处报告:1月21日,该处主任干事王林生以湖南原籍母亲病重为由留下假条不辞而别。王林生所在单位属于铁路公安系统,他的出走比较反常,看上去似乎是由于母亲的病来得很急,但实际上他完全可以当面跟领导提出请假要求。最令人担心和起疑的是,他走时随身带枪,离开数日后又无任何音信。
鉴于当时的情况,刑侦局还不便马上采取措施,于是请工程局公安处的同志们继续关注事态发展。或许,王林生真是因为母亲生病而匆忙离去,只是一场虚惊而已。
但是随后,令人担心的情况不断从四川方面报来。1月29日,该公安处查明,王林生家中无人生病,他也没有回老家。如果把王林生走时身带手枪与捏造家人重病的谎言等情节联系起来,其动机和可能的后果不禁让人毛骨悚然。1月30日,经进一步清查,该公安处发现王林生负责保管的枪库中少了手枪16支、子弹1100多发。其后,又陆续发现与王林生关系密切的成都飞机修理厂(5701厂)工人刘勇、罗正方同时失踪。调查中发现,这些人平时聚在一起,有预谋劫持飞机的议论,据此初步确定这伙人有盗枪预谋劫持飞机的重大嫌疑。
2月1日就是大年三十。为保证春节安全,公安部刑侦局立即将该案列为特别重大案件督促四川省侦破,并与四川省公安厅24小时保持联系,掌握进展情况。1月30日,为防止王林生等人到外地作案或外逃,由我批准发出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缉捕的紧急通缉令。尽管通缉令发出,但我和高旭局长都认为,此时盗枪犯罪主要嫌疑人去向不明,大量枪支弹药在危险分子手中,既不知道他们究竟要搞什么行动,也不知道他们准备在何时何地行动,如果他们在春节期间铤而走险,作下什么大案,影响可就太坏了。
▲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
嫌疑人踪迹在上海出现
情况十分紧急。1月31日,大年三十前一天,刑侦局决定召开全国紧急电话会议,通报案情,部署各地严密查缉和加强防范,防止这伙犯罪分子制造大事端,进行捣乱破坏。电话会议之后,各地行动迅速,连夜部署,在全国展开了紧张的查缉战和防御战。1月31日晚,我局接四川省公安厅报告:已查到刘勇并将其拘留,但其态度顽固,不交代问题,同时接受审查的还有与刘勇关系密切的陈其昌、陈冬生等,讯问目前尚无进展。
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听取案件汇报后,立即指示派人去成都督战和指导侦破。2月1日中午,案子有了突破性进展。犯罪嫌疑人罗正方刚到上海就被上海市公安局发现,罗正方被抓时身着军装,带帽徽、领章,冒充现役军人,身上无枪。我们指示上海立即对罗进行突审,同时我和高旭同志商量后,马上赶赴上海。2月2日大年初一早6时30分,我和乌国庆同志从首都机场出发,11时50分飞抵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刑侦处郭万兴处长到机场接的我们,车子直接开到大沪饭店(上海市局招待所),上海市公安局赵文卿副局长正在那里等候。见面后,我们简短地交换了意见,决定下午先检查从罗正方身上查获的物品,看看审讯记录,再确定下一步工作。
罗正方从成都出发,并非直达上海,一路上的车票、住宿单据都在,据此可以排出他的行程。于是,我起草了传真稿发到公安部刑侦局,请局里转有关地区进行核查,看看能否从中发现什么新的线索。
突击审讯,案件线索浮出水面
当晚在对罗正方审讯时,我在监听室进行了监听,然而审讯进展不怎么理想。3日上午,我与赵文卿、郭万兴和主审人张振魁同志共同研究加强对罗的审讯问题。根据监听审讯的情况,我提出了三点建议:一、罗昨晚提出要见局长,可否由我和赵文卿出面,当面向其交代政策,促其彻底坦白交待?二、开展监内侦查;三、监号内加装监控器,观察其动态,掌握其心理活动。对于第一点,赵文卿建议先由市局治安处副处长端木宏峪以局长身份来与犯人谈,根据进展情况,再决定我们是否出面;对于另两点,立即组织落实。
当天下午开始审讯,我和赵文卿监听,仍无进展。晚饭前,案件出现了一线转机。乌国庆告诉我,他在此前的审讯记录中看到了这样的内容:罗交代说,刘勇将枪交给了住在他二儿子家的姐姐。回到招待所后我们顾不上吃饭,立即翻查审讯记录后发现,罗的交代中涉及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他听刘勇说,在1月26日或27日,王林生已把枪送到刘勇那里,刘则把枪拿到了儿子家,交给了他的姐姐;二是罗的任务是先到上海观察飞机场的情况,等其他同伙来后再行动。我们立即回到上海市局对这些情况进行了核实,并通报给四川省厅。四川方面行动迅速,立即派人去刘勇儿子家搜查,同时报告,根据同案犯交代,王林生已被打死在凉山州冕宁县。我立即将上述情况电话报告了高旭同志。
陈丕显指示办案
我们在上海办案期间,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陈丕显同志正在上海进行工作考察,他指示要听取此案的汇报。2月5日上午,我应约到陈丕显同志住处汇报王林生案件进展情况。
丕显同志对案子问得很细,听了汇报后作出四条指示:第一,王林生已被打死,枪也已经缴获,公安部可以发通报说明劫机的危险已解除,可撤销查缉工作;第二,将案件彻底查清,总结经验教训;第三,对于个别人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处于危险状态时,党委和公安部门要了解在前,预防在前;第四,对公安、保卫部门的枪支、弹药要加强管理。从丕显同志处回来后,我将这次谈话的记录进行了整理发回北京,并通过电话向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王鉴作了传达。
2月5日下午,王林生尸体在距冕宁县城二三华里解放桥水电站的一个涵洞内找到。当天晚上,我接北京方面电话报告,王林生尸体已验明正身。随后,我将情况报告丕显同志,他听后只说了一句话:“办得好!”
▲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陈丕显(中)
真相大白
2月4日,四川方面在审讯同案犯袁孝齐时取得重大进展。据袁交代:王林生、刘勇和他三人于1月20日合伙盗走枪弹。按照事先谋划,王林生留下一张回乡探母的请假条,三人于1月21日携枪同乘火车在西昌附近的冕宁县泸沽车站下车。22日凌晨,刘、袁诡称到西昌机场劫机,将王诱骗到冕宁境内一个山沟里枪杀,弃尸水底。杀死王是二人计划的一部分,其目的是防止公安民警顺着王林生这条线找到他们。随后,他们返回成都,将所盗枪支、弹药分别藏到袁孝齐家中和埋在5701厂后围墙外等地方,并派罗正方到上海去踩点,伺机劫机外逃。四川方面根据袁所供述的地点,将16支手枪、1510发子弹、13份机密文件、106枚银元及王林生的工作证等全部缴获。随后上海方面通过审讯,罗正方供认:刘勇等预谋劫机外逃,叫上王林生的目的是利用他搞枪。
至此案情眉目已清,这伙罪犯持枪作案的威胁被彻底消除。
我和赵文卿研究,为便于集中审讯核查案情,将罗正方交由四川省公安厅派来的吴妙华等同志带回成都。为以防万一,我明确提出对嫌疑人的安全要分别负责:上飞机前由上海方面负责,上飞机后由四川方面负责。
抓住典型,同严重暴力犯罪作不懈斗争
2月6日11时30分,我和乌国庆返京,下午2时抵京。3时,我们赶到刘复之部长家汇报,同时转达了陈丕显同志对此案的指示,还有王鉴同志提出的抓住这个典型进行整顿的建议。刘部长指示,由我尽快组织工作组去四川检查铁道部第二工程局公安处和5701厂的问题,以加强枪支管理,并要开现场会促进一下四川方面的工作。回后我与高旭等同志商定:一、由刑侦局立即起草案件通报撤案;二、请治安局按刘部长指示落实枪支管理工作;三、召开铁道部公安局、空军保卫部和公安部经济保卫局会议,公安部方面派我去四川。
2月16日上午,我乘飞机去四川,同行的还有铁道部公安局邹副局长和空军工程部政治部李主任。我们于中午抵达成都,下午2时即赶赴省公安厅与白尚武厅长和三位副厅长听取成都市公安局局长和侦查、审讯人员的汇报。通过汇报,大家的一致意见是,案件情况基本查清,有些细节需进一步审查。
17日上午,我们到成都市公安局检查缴获的原始证据,下午到铁道部工程局检查清查情况,总的看法是,对此案的根源深挖得还不够,如:王林生这样的人为什么被重用,为什么对王的预谋一直没有发现?枪支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为何如此之大,一个人就可以将那么多枪支、弹药盗窃出去?我们要求责任部门过细审查和调查,将结果向四川省厅和铁道部报告。
18日上午,我们到5701厂检查清查情况,重点提出两个问题:一、该犯罪集团的成员挖净了没有?二、该厂是否还存在类似的犯罪团伙?最后大家一致同意,通过内部清理整顿和认真总结教训,加强军工厂职工队伍的管理,并将情况向空军政治部报告。
当晚,我们与四川省公安厅领导交换意见。19日上午乘机返京,我与高旭同志交换意见后,决定召开一次暴力性案件侦破经验交流会,中心议题是对近期侦破的有经验、有教训的典型案件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措施。19日下午,我们向公安部副部长李广祥汇报了此事,他指示这个会要在北京开。
1984年3月9日,侦破暴力性案件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召开。会议总结了四点意见:一、提高同严重暴力性犯罪斗争的思想认识,必须牢固树立对其在战略上长期斗争,在战术上先发制敌、速战速决的指导思想,一定要把预防和侦破严重暴力性犯罪摆到突出的地位,从思想、组织、行动、物质上做好充分准备。二、要建立指挥中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和市县刑侦部门都要建立,中心要逐步装备现代化的通讯、电传打字、计算机设备,调配熟悉业务、精明强干的专职人员,协助领导进行统一指挥。三、建立刑侦机动队,装备快速交通工具、先进武器、防护器具等。四、构建追捕堵截网络,建设装备有线、无线通信设备的堵卡点与治安、交通的卡点密切配合,形成网络。
——摘编自《纵横》2017年01期
作者:刘文
编辑:周怡倩
责任编辑: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