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是我的名字》
[英]霍华德·雅各布森著
齐彦婧译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
■雨潇
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当代还有什么意义?莎士比亚的故事放在当代背景下,会发生什么?
一轮又一轮的搬演,一场接一场的研讨,不如一次大胆的文学重构。
同样的人物设定,换了身份角色,在不同的世界里演绎新的剧情,这正是网络火了很多年的“同人小说”类型。读者就是喜欢看,在另一个作家的笔下,熟悉的人物会过上什么样的人生。反差越是剧烈,作品越受追捧,成功的案例可以参考《悟空传》等小说。
为什么不可以写一本莎翁的同人小说呢?为什么莎剧总是一副严肃古板的面孔呢?
英国小说家霍华德·雅各布森成了“吃螃蟹的人”。在我看来,由这样一位擅长写幽默小说的作家来改写《威尼斯商人》,是再合适不过的事了。
《威尼斯商人》声明赫赫,甚至被选入中国高中语文课本,在莎翁戏剧中有极高的知名度。但人们往往只记得那场著名的法庭辩论,而忘记了它本质上是莎翁写得最好的喜剧之一。
“喜剧是把那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把人弄哭,方法很多;把人逗笑,可太难了。不然,为什么到现在世界级的喜剧大师还那么少呢?一味抖包袱、出洋相,戏剧就成了低俗的挠观众痒痒的东西,想要自然地让处在平静状态的观众捧腹大笑,方法不外乎两种:搞笑的人物和搞笑的情节。
莎翁的喜剧对这两种方法都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探索。提起搞笑的人物,人们当然不会忘了《仲夏夜之梦》中被变成驴头的波顿;搞笑的情节则可以体现在认错情人的误会、互相斗嘴的冲突和滑稽的表演上。莎翁的探索逐渐形成了他自己的风格,并在《威尼斯商人》中得到集中体现。
他首先设置了仆人高波这个搞笑人物,负责整出喜剧的插科打诨。这是他的惯有设定。其他的主人公太严肃了,观众需要这样的人物来缓冲一下,等他卖弄完了,可以再加载剧情、沉入思考。
其次,他吸取民间故事的手法,融入猜谜、女子变装捉弄丈夫的元素。普通观众喜欢这些接地气的套路。最重要的是,他把夏洛克设定为吝啬冷血的犹太商人,把嘲讽犹太人的爱财如命、固执当作搞笑情节的核心。这一点,既成为这部戏剧的亮点,也成为最大的争议。
犹太后裔霍华德有话要说。
他虽然不承认自己是传统的犹太人,但还是借斯特鲁洛维奇之口为犹太人发声了。在戏剧中,犹太人是被嘲讽的对象,绝对不是主角,而在《夏洛克是我的名字》中,犹太人成了独一无二的主角。
作者还特意让戏剧中的犹太人穿越过来,陪伴小说中的犹太人再次经历女儿背叛的情节。两个灵魂在墓地相遇,共同讨论宗教、家庭和残酷的选择。他们之间的对话和辩论,反倒超越情节,成了作品的核心内容。
他们的讨论,实际上就是在探讨“犹太人”和“犹太宗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只信奉唯一上帝的民族,因为信仰的排他性,历史上屡屡和周围的民族发生冲突,终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国土,没有可以扎根的家园。但他们却享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富有令人赞叹的智慧。这种命运,究竟是注定的不幸,还是应该感谢的幸运?读者会在他们的辩论中体会到自黑的幽默,会心一笑。
颠覆还体现在故事中的女性角色对自身命运的叛逆。戏剧中的鲍西娅洁身自好,必须依照父亲遗言,让求婚者选择匣子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小说中的普鲁拉贝尔却是滥交的交际花,她早就抛弃了父亲的测试题目,凭自己的欲望来决定谁是她征服的对象。她根本不在乎和谁结婚,甚至最后看上了灵魂夏洛克。犹太人女儿的私奔也是她一手策划的。
而小说中的比阿特丽斯也不是乖乖女,她更像是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美国少女,躁动不安,蠢蠢欲动。但她在私奔之后,却感到了无法和男人有灵魂交流,最后竟然又跑了回来。
这种颠覆,细想也在情理之中。我们的时代,早已不时兴“机智女主人公解救丈夫”的桥段了,更不乐意看“泼妇大改造”的《驯悍记》。女权意识越来越重,不仅征服自我,还要征服世界。
变漂亮、变温柔、变万众崇拜,有何稀罕?最酷的、最难的是取悦自己、成就自己!
所以故事中犹太人的目的达成,靠的不是他的心狠手辣,而是他女儿的自我觉醒。
换句话说,如果她下次为成就自己的梦想而出走,他就是割掉十个人身上的肉也拉不回她——女性的世界变大了。
在这皮子和内里的狂野颠覆中,当然也有一脉传承。《威尼斯商人》之所以是莎翁最好的喜剧之一,因为他创造性地运用了蒙太奇手法。戏剧像电影一般,是片段式的,每个人物都不能长久地占据镜头,他们轮番出场,一点点地将情节展现,将观众逐步引向冲突的高潮。这样做,不仅能让观众多视角地体察故事,也使得整部戏剧始终保持悬念。
《夏洛克是我的名字》也是这样的结构。人物之间的辩论穿插出现,女儿的叛逆和父亲的焦虑始终呈双线齐头并进之势,一点点将冲突推向高潮。霍华德确实是将莎翁戏剧吃透了,才揽下了这个改写的重任。
总之,霍华德的“同人小说”,既有深刻的思索,也有大胆的颠覆,不仅敢吃螃蟹,而且吃好了螃蟹。无论是立志一写成神的写手,还是莎翁戏剧的粉丝,都能从中品出不一样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