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歆耕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开篇的这个经典句式,不知曾被多少中国当代作家模仿。
让我也来模仿一下:多年以后,当仲跻和回想起那个中午焚烧日记的揪心时刻,不知道会不会懊悔自己一时的冲动?
就在那个夏日的中午,窗外烈日炎炎,窗内凉风习习。坐在办公室内享受空调清凉的仲跻和先生,内心却腾腾地冒着火苗。他正在翻看多年积累写下的几十部日记。他为这些日记中赤裸裸呈现的“见不得人的事”和“不应有的想法”而胆颤心惊。写日记的人分两种,一种是写给别人看的,在写时就做好了将来给别人阅读或公开出版的准备,下笔就启动了自我保护的预审心理机制;另一种日记纯粹是写给自己看的,带有很强的私密性,写作者是为了通过日记宣泄内心的苦闷和情感……仲跻和的日记显然属于后者。经过短暂的焦虑和纠结后,已过天命之年的仲跻和决定将之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行为,正可以用作我们解读仲跻和散文写作前后迥然不同的重要节点,也是他的写作,从通常的生活感受和情感表达向自我修炼升华的重要标志。前者,绝大多数写作者都不难做到,而后者——将写作当作拷问自我灵魂、不断完善自我人格的手段和路径,却是大多数人难以做到的。
哲学家詹姆斯·马斯特森在《寻找真正自我》中说:“寻找生命的意义就是寻找一个真实的健康自我。”寻找“健康自我”的方式可以有多种途径,人人皆可为之。写作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由此,我们看到了仲跻和写作的意义,对自身,对他人。对于为什么而写作?答案可谓众说纷纭。雨果说:“我写作则我生存。因为好奇,因为自豪……”托尔斯泰认为:“艺术家的目的不在于无可争辩地解决问题,而在于通过无数的永不穷竭的一切生活现象使人热爱生活。”至于写作为“稻粱谋”,也是很普遍的无可厚非的现象。仲跻和不是一位专业的写作者,文学的质地,揭示生活的深度,文以载道或文以尊情,雕词琢句的文字功夫等等都不是他所追求的,他追求的是自我反省、自我拷问、自我修炼,从而达到自我净化和自我升华。
“苏格拉底最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伦理的崩溃。他认为,所有不合伦理的行为都可被视为是无知的结果,不知道去做正确的事。当我们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我们就会去做正确的事。因此,发现我们该如何做人应被放在首位。一旦阐明我们该做什么,就会让人以之为目标作出良好的行为。”(见詹姆斯·克里斯蒂安 《像哲学家一样思考》)因此,苏格拉底反复阐述他那句经典名言:“认识你自己。”他要求人们学会更仔细、更有批判性、更准确地去思考日常生活问题。仲跻和的散文中,就漫溢着这样的对日常生活中自我行为的思考:
在《叶生叶落》中,他从秋风落叶感悟到:“所有违背自然的抗争都是徒劳的。长在树上的叶有和谐之美,飘在空中的叶有轻盈之美,落在地上的叶有宁静之美,化为土的叶有希望之美。不管什么归宿,都要坦然自若地面对。”
在《不该发生的损失》中,他从过早到办公室忘记带钥匙,让人把锁撬掉,想到“更多是心里的锁,千万不能损失心中的那把锁,那不是几十元的损失,而是人生几十年的价值观、信誉度。”
在《晒晒发霉的心》中,他面对南方梅雨季节绵绵不断的雨丝,拷问自己:“我的心发霉了吗?”再次袒露心迹:“在生活中修行,在修行中生活。”如果变换一下他的说法,他是在写作中修行,在修行中写作。(以上引文均见仲跻和散文新著《随风起舞》)
这个曾经因肝炎八次、胃出血五次住院,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男人,在遭受命运的击打跌宕后,不仅仅肉身获得新生,精神也随之在思考、反省中涅槃。
当仲跻和先生在不断捶击自己的胸膛时,阅读者我的心脏也止不住随之怦然起舞。这样一种写作姿态和境界,潜藏于一位非专业写作者之中,那些以“立言”为己任的衮衮诸公们,是否因此感到几分“汗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