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你的头盔呐?”
“呀,我就去菜场买个菜,也要戴(头盔)啊?”
“对的,只要出小区大门上道路,就必须佩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万一发生事故,您的头部是最容易受伤的。如果戴好头盔,伤害概率就会大大减低。”末了,民警还给他看了一段发生事故不带头盔受伤的视频。
吴阿姨是浦东新区新世纪花苑小区的业主。6月21日一早,吴阿姨驾驶电动自行车准备去菜场买菜。孰料,刚想出小区大门就被门卫劝住了:“阿姨,电动车头盔不要忘了”,还未等吴阿姨反应过来,正在门口执值守的民警沈慧星上前开展宣传工作。
“民警同志你讲得对,头盔在家里,就是想着路近嫌麻烦就不戴了。现在看来还是安全最重要,我这就回家去取。”
浦东交警支队二大队管辖的周家渡、上钢新村、南码头等街道,老旧小区多,居民集中,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最近,民警发现居民在骑行过程中,不戴头盔、未系头盔安全卡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相对多发。为此,浦东交警在执法管理中不断寻求突破,探索新路径,启动了“守住门,管住人,降事故,保平安”专项工作,减少三种交通违法风险隐患。
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邓岱松介绍,每个小区的门卫和志愿者们都是日常交通宣传劝导的有效力量,而作为市民出行的第一道关口,小区大门也是交通宣传的重要阵地。为此,从6月10日起,二大队利用交通早高峰前30分钟时间(7:00--7:30),由中队干部带队,每天安排警力到小区出口开展宣传劝导值守,会同小区保安及志愿者,对离开小区居民群众中存在着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未扣头盔安全扣、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从6月10日至今,已累计宣传劝导小区50余次,发现劝导纠正不戴头盔和未扣头盔安全卡扣违法行为100余起,非机动车违法载人30余起。
作者:张晓鸣 丁宏奇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顾一琼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