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今天举行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7月21日至2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根据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程(草案),7月21日下午将举行扩大会议,市人大代表将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组讨论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决定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法的立法精神,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提振外商投资信心,稳定投资预期,制定本市外商投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条例草案在扩大开放、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和投资服务等方面构建了法治保障,这将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外商投资,有利于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关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2019年市级决算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及相关决议草案,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说明,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讨论决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等出席会议。
作者:王嘉旖 宗原
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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