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上海金山警方发现本市某镇男子林某某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嫌疑,遂前往调查,待民警赶至某小区门口,当场抓获正在卸货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并扣押涉嫌假冒注册某品牌卷烟40余箱,共计2200多条,林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2019年8月24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准备做一笔假烟生意,便联系一广东卖假烟的上家货主,双方商定进货数量、价格后,由上家当天发货。28日,林某某接到送货司机签收订单的电话后便在其住址地门口等待取货,正当林某某将货车内假烟搬至居民楼内时,民警当场将其抓获,并扣押假冒某品牌的卷烟2200余条。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商品系假冒注册品牌香烟,仍向他人采购,并打算存放在其居住地后对外加价销售。经鉴定,上述香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格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提起公诉。
作者:周渊 金剑轩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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