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鸡”,是江浙皖地区一种较为常见的扑克游戏,特别在安徽一些地区尤其流行,一些网络平台还开发了在线“比鸡”游戏。然而,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
记者从奉贤检察院获悉,2018年7月,安徽来奉人员贾某在奉贤某门面房开了一间棋牌室,里面放了两个麻将机,由于无证经营开了没多久就被依法取缔。来打牌的有不少安徽老乡,于是从2019年4月初开始,贾某在店内搞了一个桌子玩“比鸡”,定下了抽成的规矩,自己从中抽成牟利。
然而“好景”不长,2019 年5月21日下午,在辖区民警来店检查时,当场发现店内有五人在玩“比鸡”赌博,而贾某在店内抽成收钱,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警方调查,自贾某提供赌博场地以来的40多天里,虽说场地不大,一天有时能抽成800余元,即使少的时候也能抽成200至300元不等,违法所得除被贾某用于平时店内和生活的支出开销外,还有部分被借于他人用作赌资。
犯罪嫌疑人贾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聚众赌博,非法获利人民币6000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开设赌场罪,2019年6月19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周渊 张宇华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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