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东交警支队接群众举报,称芳甸路-迎春路口有辆黑色SUV驾驶员抱着小孩开车。浦东警方据此展开调查。7月8日下午,涉事当事人万先生到浦东交警支队责任区二大队接受处罚。
浦东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万先生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决定给予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孩子这么小,自己怎么坐得住?我抱着更安全。”这是万先生给出的理由。真的是这样吗?
浦东交警二大队张勇警官表示:驾驶机动车是一个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行为。抱着孩子开车,既影响驾驶员驾驶视线,又影响安全行车操作。此外,儿童天性好动,进一步增加了意外情况的生成概率。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情况,驾驶员根本无法保护孩子的安全。
仅以每小时40公里速度行驶的汽车为例:如果突然紧急刹车,在惯性作用下,10千克重的孩子受到的冲击力相当于200多千克,也就是说,相当于三四个成年人体重的总和,驾驶员就算力大无比,也无法抱住孩子。孩子会撞在中控台或前挡风玻璃上,造成严重伤害。如果前排的安全气囊没有关闭,后果更严重。
作者:张晓鸣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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