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长我履职,巡河治水靓家园;管好雨污排水口,守好治水责任田;宣传水禽不占河,尽心尽责治好河!入户宣传我有责,全民护水保碧水,我是河长我尽责,保卫家园我担责。”7月9日下午,在金山区“村级河长显身手,水清岸绿乡村河”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河长履职培训现场,500余名身穿印有“河长”字样马甲的村级河长正宣誓就职……这也标志着金山区打响了村沟宅河治理攻坚战。
本次活动是金山区在治水方面继“三个治水行动日”(即每月5日为河长治水行动日,15日为申报考核行动日,25日为考核销项行动日)后,推动基层河长履职的又一点睛之笔,旨在强化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发挥村级河长在村沟宅河治理和管护方面的关键作用,打通落实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让村级河长在巡河治水中亮身份
“我们尝试让村级河长在治水中有更多的‘仪式感’,来拉近河长与河、河长与河长办的关系,增加河长履职的动力和激情,也让河长在治水护水中有了更多的责任感。”金山区水务局局长赵云介绍。
金山区在落实“三个治水行动日”中把每月5号设定为“河长治水行动日”,但是为了凸显村级河长的地位和作用,设立每月5日、15日、25日为“村级河长治水行动系列活动日”,让村级河长有了属于自己的治水节日,同时让各级河长亲自参与到河长公示牌的更新,让村级河长巡河治水时穿上印有“河长”字样的马甲,构建河长治水全过程参与体系,让村级河长亮身份、显身手,发挥村级河长巡河治水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让村级河长治水有更多的话语权
村级河长因为自身的治水社会资源和治水权力与其河长的法定职责是不对等的,造成村级河长治水没有具体抓手,容易导致工作开展消极、被动,造成村级河长履职难、难履职。
为切实解决这一瓶颈,金山区积极探索赋予河长更多的职权力。如:通过将河道养护保洁考核与河长制工作衔接挂钩,河道保洁养护成效由河长来打分,在每月针对河道养护公司考核中,对于村级河长合情合理的工作要求,一旦查实养护公司不配合不作为情形,采取按次对养护公司进行扣除养护费用等措施,情况严重的将列入诚信名单,建立养护企业诚信体系。同时将制定以奖代补具体细则,研究出台村级河长职权与河道管护相结合的协同机制,将村级河长履职与各镇养护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让村级河长在河道长效管理中有更多的话语权。
倒逼村级河长履职成为一种治水习惯
河长制就是责任制。为督促村级河长履职尽责,金山区将落实考核督查工作,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一线,组建暗访组,每月对村沟宅河进行暗访,按照“七无”标准工作要求,梳理村沟宅河存在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至镇河长办,由镇级河长办督促村级河长组织协调解决,按期整改到位。区河长办每月对查访问题进行梳理,对于村级河长履职严重不到位、问题视而不见、不落实解决、对督办问题无动于衷等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上半年,对查访的720余条问题进行梳理,并在区河长办主任扩大会议上予以通报。积极组建河道“啄木鸟”志愿者队伍,及时收集掌握村沟宅河水环境整治薄弱点信息。同时开展典型舆论宣传行动,一方面对村级河长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效应,另一方面,加强舆论监督,对偷排污水、阻挠整治等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督促村级河长履职,倒逼村沟宅河整治。
截止目前,金山区已完成消劣河道691条段,占全区729条消劣河道总数的95%,完成村级河道整治任务的84.95%,近几年,全区河道治理成效显著,这一切数字的背后,是无数村级河长们的辛勤付出和履职尽责所取得的成效。
作者:薄小波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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