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租金高企、部分中介囤积房源哄抬租金、群租屡禁不绝、郊区的“农家乐”与各种形式的民宿缺乏规范、信息平台缺少公信力、监督管理缺位、风险隐患客观存在、配套政策不足等等。显然,原有的地方性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此,市人大代表们建议修订《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适应市场需求,加大租赁房建设力度,重点在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等区域,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以满足不同人群的租住需求。
第二,支持发展专业化的代理经租企业,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资与民营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制定代理经租企业依法享受有关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第三,建立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有效监管平台操作,做到信息透明、功能完备,实现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有效阻止不法中介囤积房源哄抬租金。
第四,鼓励住房承租人依法登记备案,将备案与居住证和积分制度、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社会服务相衔接。
第五,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比如:出租人不得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不得随意提高租金等。
第六,禁止群租,并规定严厉的制裁措施。
第七,对各种形式的民宿,严格准入标准,制定经营规范,加强监管。
第八,制定严格的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切实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作者:王嘉旖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朱伟 孙华 孔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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