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018年,全市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打造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上海样本”。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为目标,强化业务部门设置,突出综合部门保障功能,提升办案和管理质效。基层检察院按照“6个业务部门+4个司法行政部门”的架构设置10个常设部门,在部分院增设金融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部门,内设机构数量精简三分之一。全市各级检察院设立金融、知识产权、航运、公益诉讼等150个新型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
优化案件办理模式。全面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以“三方”+“三化”提升监督刚性,公开宣告检察建议152件。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适用率达50%,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推动社会关系修复。
健全新型办案监管机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科学配置办案权限,落实司法责任。全面部署试点“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对可能出现的程序性风险、权力运行风险、案件质量风险实行全程监控。上线运行“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通过400余条监管规则自动对案件实时巡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评查案件11574件,督促整改瑕疵案件212件。
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探索长三角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新机制,推进上海市内“小跨”向省际“大跨”拓展,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将跨江苏、安徽、河南三省的水域污染案件交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及下辖的铁路检察院办理。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郑州、兰州、乌鲁木齐等地铁路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共同保障中欧国际班列安全运行。
提升现代科技应用水平。深入推进“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检察模块建设,制定完善71个罪名的逮捕、起诉证据标准,加强出庭一体化等特色功能研发应用。升级完善“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技术性证据审查平台”,加强上海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布12期大数据分析报告。依托涉罪人员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实现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庭审视频网上随案移送。
作者:陈晨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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