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916人,提起公诉27543件38287人。
对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75人,提起公诉615件700人。办理杀妻藏尸案、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对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8050人,提起公诉8208件9299人。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逮捕440人,提起公诉978件2145人。
严惩“套路贷”、非法“现金贷”等背后的涉黑涉恶犯罪,批准逮捕364人,提起公诉47件163人,办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4起案件。
深化特殊人群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213件276人,对“6·28”持刀杀害小学生案、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提起公诉。
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
作者:王翔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钮怿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