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强化执行规范管理。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管理,明确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案件数据库向社会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自动查询,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建立约谈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执行履职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
作者:王翔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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